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

索 引 号:11J021/ZK-2020-000009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

信息名称:2020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0-02-07 18:37

发布日期:2020-02-07 18:27

内容概述:2020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情况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收入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本部门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情况说明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
八、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1-1表 部门收支总表
二、收支总1-2表 部门收入总表
三、收支总1-3表 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拨2-1表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拨2-2表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财拨2-3表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七、财拨2-4表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八、财拨2-5表 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九、财拨2-6表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拨2-7表 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拨2-8表 部门政府采购财政拨款明细表(本年新增)
十二、财拨2-9表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明细表(本年新增)
十三、财拨2-10表 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财政拨款明细表(本年新增)
十四、2020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门头沟区审计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情况
    区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本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北京市和本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政府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北京市及本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镇街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全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及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市审计局授权审计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本区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本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本区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设8个内设机构,下设1个事业单位。行政实际32名,其中:公务员31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实际9人;离退休人员实际25人,其中:离休0人,行政退休25人,事业退休0人;其他人员2人,其中:社会化用工2人。
三、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7,242,489.75元,较2019年预算收入19,943,128.08元,增长36.6%,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审计委托业务费增加、行政运行中人员增加等。包括:财政拨款27,242,489.7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242,489.7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元0;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7,242,489.75元,较2019年预算支出27,242,489.75元增长36.6%。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审计委托业务费增加、行政运行中人员增加等。
     (一)按支出内容分,其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725,640.1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6.7%。
      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4,516,849.65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3.3%。
     (二)按照资金性质分,其中:
      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242,489.75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00%。
      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
      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
五、“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的单位范围
       门头沟区审计局部门“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及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7,896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20元,同比增长0.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元,主要原因:此项为区级预留资金,年中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另行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74,496元,比2019年预算数74,176元增加320元,主要原因:行政人员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53,4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元,主要原因:此项为区级预留资金,年中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另行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53,400元,比2019预算数无增加减少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78,119.42元,比2019预算数12,98,910.18元增加79,209.24元,同比增长6.1%,主要原因:行政人员增加。其中:会议费7,020元,培训费14,820元。
六、本部门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涉及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相关事项。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事项。
八、部门整体及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为满足审计业务需要,加强组织学习,不断提升审计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提升理论修养,增强自身素质。保障审计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保障内审网络教育工作有序进行,满足内审工作人员学习需求。通过审计保证政府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区域和各部门的职能履行水平,尤其是工程管理、预算执行管理和经济责任履行水平;为区域工程建设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规范、高效开展。
九、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一)2020年审计中介服务费项目13,692,096元:用于安排购买审计服务的项目支出。
本部门所有项目绩效目标表单独附后,汇总表详见附表2-10。
十、国有资本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固定资产总额2975.97万元,其中:房屋面积10,555.6平方米,2,653.73万元;汽车1辆,19.52万元;单 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0万元。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审计中介服务费:指为保障各项审计业务有序开展,满足审计工作需要,运用于购买审计服务的项目支出费用。


 第二部分  门头沟区审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