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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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人员和收支情况,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门头沟区审计局(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邮编:102300,电话:69842121)。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3年,我单位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3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2013年,按照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我局不断增强公开意识,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一是重教育,强化思想认识。专门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着重阐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作用和途径,进一步提高了审计干部思想认识,增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重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对所有公开的信息,按程序进行逐级审查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全面、准确。

三是重效果,拓宽公开渠道。以互联网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通过政府网站、审计座谈会等形式,公开审计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解答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单位发布审计工作信息20篇,有效地提高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审计机关的公信力。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其中4条为公开我单位财务预决算数据的信息,占总体比例的20%;其中16条为业务动态类信息,占总体比例的80%,对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成果及工作经验等进行介绍,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单位根据《条例》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20条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市审计局和我单位门户网站中的栏目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其中:在我局门户网站各项专栏发布信息9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3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公开门头沟区2001年至2012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情况。我单位已按期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进行了答复。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3年本机关无依申请公开收费事项。

五、咨询情况

2013年,本单位无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单位2013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结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差距和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改善、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等。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抓好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正确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国家治理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服务群众、自觉接受监督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审计机关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设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完善载体,丰富渠道,进一步提高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坚持把载体和渠道建设作为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市审计局网站、局机关门户网站、有关平面媒体,以及依申请公开等渠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监督。

门头沟区审计局

2014年1月7日

2013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