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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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基础性工作。现将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筹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由一把手亲自领导,综合科专人具体负责。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局办公会听取综合科汇报,集体讨论研究,并提出工作要求。

二是不断增强公开意识,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三是积极组织和参加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具体负责人员参加市审计局等部门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班,对《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进行了系统学习。

四是以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为契机,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多次逐项自查指标完成情况,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格达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5条,法规文件类10条,规划计划类2条,业务动态类1条。本年度重点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信息进行了公开,对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成果及工作经验等进行介绍,机构职能进行了更新,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未接到申请公开事宜,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2015年工作亮点及存在的不足

(一)工作亮点

1.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信息公开。

2015年,我局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了水务局、经管站等2015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结果信息,从基本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审计发现问题的初步整改情况等方面对结果信息进行了说明。

2.积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2015年,我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由区两办名义下发,意见中明确提出:一是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范围内向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或者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二是推进审计整改结果公开。经区政府批准,审计整改结果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必要时通过审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促进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有效结合,提高审计整改效果。

(二)存在的不足

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二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改善;三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抓好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五、2016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正确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国家治理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服务群众、自觉接受监督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提高信息公开的范围、数量和质量,满足政府和社会对审计信息的需求。

(二)完善载体,丰富渠道,进一步提高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坚持把载体和渠道建设作为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信息公开网站、有关平面媒体,以及依申请公开等渠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监督。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审计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设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研究审计结果公开范围和公开机制,并建立相应制度,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保质保量进行。

门头沟区审计局

2016年1月5日

2015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