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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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门头沟区区审计局办公室电话:010-69842121。

一、概述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间我局开展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开辟了审计局政府信息查阅室。截至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得顺利开展。

2011年,我局按照《条例》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将本年产生的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局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3条,法规文件2条,行政职责1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有利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我局把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推动依法行政,促进政府行为公开和透明。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咨询和监督的原则,采取《规定》中明确的形式,优先选用信息化手段,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明确了受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受理电话,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人,同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1年本机关无依申请公开收费事项。

五、咨询情况

2011年,本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六、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1年,本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提高信息发布时效。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规定》各项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与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