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

索 引 号:11J022/ZK-2021-000096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

信息名称:2020年度民政部门决算公开

文   号:

信息有效性:

生成日期:2021-08-03 13:39

发布日期:2021-08-03 13:39

内容概述:2020年度民政部门决算公开

2020年度民政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区委社会工委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社会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2.研究提出本区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重要政策和方案,为区委宏观决策服务。3.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区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4.拟订本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5.负责研究推进本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6.协调指导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7.协调指导本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和机制。8.负责对各镇街、各有关单位的社会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9.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民政局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民政事业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2.承担依法对本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3.贯彻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政策和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落实本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本区福利彩票的销售及社会福利基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本区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本区社会捐赠工作。落实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指导相关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4.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5.贯彻落实全市养老服务体系政策和标准,拟订本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配套政策措施、服务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6.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联系街道办事处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7.统筹推进本区城乡社区建设,拟订城乡社区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8.贯彻落实全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本区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工作。9.贯彻落实全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10.贯彻落实全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拟订本区配套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11.负责本区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的调查申报工作。负责本区行政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各镇边界争议调处工作。12.负责本区社会工作人才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区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共6个内设机构,下设11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26名,实际30人;事业编制102名,实际74人;离退休人员81人,其中:离休0人,行政退休45人,事业退休36人;其他人员65人,其中:社会化用工3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总计577,980,908.38元,比上年减少34,116,432.31 元,下降5.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20,931,531.22元,比上年减少21,452,221.90元,下降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186,752.00元,占收入合计的61.5 %;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事业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11,342,828.00元,占收入合计的2.2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189,401,951.22

元,占收入合计的36.4 %。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47,601,462.91元,比上年增加16,521,867.90 元,增长3.1%,其中:基本支出37,584,263.05元,占支出合计的6.9%;项目支出498,674,371.86元,占支出合计的91.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11,342,828.00元,占支出合计的2.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支出合计的0%。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361,845,218.37元,比上年减少5,516,190.43 元,下降1.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773,386.1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43,699.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386,114.91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9%;卫生健康支出10,243,572.19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其他支出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43,699.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00,301.00元,下降58.2%。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0年度决算143,699.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00,301.00元,下降58.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26,386,114.91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5,088,493.29元,增长20.3%。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4,697,052.07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608,595.65元,增长21.6%。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20年度决算980,208.4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67,075.20元,增长20.5%。

“抚恤”(款)2020年度决算1,189.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89.00元。

“社会福利”(款)2020年度决算136,369,742.65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4,036,723.36元,增长88.5%。

“残疾人事业”(款)2020年度决算34,666,859.62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6,741,897.10元,下降32.6%。

“最低生活保障”(款)2020年度决算76,248,151.01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322,399.79元,下降5.4 %。

“临时救助”(款)2020年度决算34,807,785.84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028,566.78元,增长40.5%。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2020年度决算13,833,487.44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65,859.81元,下降3.3 %。

“其他生活救助”(款)2020年度决算7,053,000.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元。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7,728,638.88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23,500.00元,下降2. 8%。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0,243,572.19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056,427.81元,下降23.0%。其中:

“公共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24,000.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元。

“医疗救助”(款)2020年度决算10,219,572.19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780,427.81元,下降14.8%。

3.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1)部门选择的重点项目金额需超部门项目总金额的50%;(2)涉及低收入帮扶、对口帮扶等事项的单位,相关项目必须列式。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支出57,320,240.05元:用于保障城市低保人员基本生活;本项目绩效目标为: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农村地区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支出18,927,910.96元:用于保障农村低保人员基本生活。本项目绩效目标为:建立和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城镇地区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3)残疾人生活补助和护理补贴项目支出51,408,756.72元:用于保障残疾人员的基本生活。本项目绩效目标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协调发展,提高残疾人的生活保障水平,按照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

4)城乡低保家庭冬季采暖补贴项目支出4,240,000.00元,用于保障城乡低保家庭冬季取暖。本项目绩效目标为:推进全市供热体制改革及我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满足城乡特困家庭冬季取暖的基本生活需求,实现城乡特困家庭采暖救助全覆盖的目标。

5)低收入帮扶基金项目支出12,674,628.87元,用于低收入农户帮扶。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87,054.5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538,744.81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2%;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8,148,309.7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8,687,054.51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462,945.49元,下降46.3 %。其中: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538,744.81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1,255.2元,下降17.1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8,148,309.7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351,690.3元,下降21.9%。

3.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1)部门选择的重点项目金额需超部门项目总金额的50%;(2)涉及低收入帮扶、对口帮扶等事项的单位,相关项目必须列式。

1)儿童福利院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支出841,162.22元,改善福利院儿童康复条件和居住环境。

2)精准救助服务工作项目支出3,425,249.50元,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7,584,263.05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769,745.92元,减少2.0%。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32,435,265.29元,年初预算33,147,569.44元,减少712,304.15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4,212,069.36元,年初预算4,434,146.33元,减少222,076.97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936,928.40元,年初预算772,293.20元,增加164,635.20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二)2020年本部门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元,增长0%。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0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0元。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民政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单位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1个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48,571.70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733,112.00元,减少384,540.3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决算数 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元,增加0元;

2.公务接待费

2020年决算数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632.00元,减少1,632.00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决算数348,571.7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731,480.00元,减少382,908.3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元,增加0元。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348,571.7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731,480.00元,减少382,908.30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次数减少。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49,000.00元,公务用车维修59,387.00元,公务用车保险92,497.61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47,687.09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9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019.71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家,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11,176.85元,比上年增加39,135.56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29,421.9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21,021.91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29,421.9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22,815.9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

四、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总额0元,主要包括0项目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固定资产年末数总额46,331,643.82元,其中:房屋面积12,170,438.31平方米,15,533,747.18元;汽车29辆,5,254,500.94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

1.收入名称:殡葬收费,收入科目编码:103044908,2020年实现收入44,081,102.50元。

、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退养人员医疗费:为解决本市退养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的困难,按照市生产合作总社《关于北京市城市生产服务合作总社系统社员、职工退休、退养和退职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为办理退养手续并按月领取退养费且纳入社会保障统一管理的退养人员,参照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政策,享受医疗待遇。

第四部分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对2020年度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评价项目99个,涉及金额43,704.03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85个,评价得分在80-90分(含80分)的8个,评价得分在60-80分(含60分)的4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2个。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020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报表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