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5322人、6978222.28元;
农村低保:1727人、2122944.56元;
城市特困:136人、387136元(标准应发金额);
农村特困:333人、914540元(标准应发金额);
城乡特困人员其他资金:90333.71元;
低 收 入:318人、28248元;
临时救助:197人、492265.36元;
残疾人生活补贴:4378人、2276943.89元;
残疾人护理补贴:3457人、30100614.3元;
教育救助:180人、799940元;
采暖救助:2124户、27905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