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工作计划
2004年,我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和“一城带四区”的发展思路,进一步加快民政工作的改革发展步伐,努力开创全区民政事业的新局面。
(一)完善以城乡低保为主、临时救助为辅、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坚持城乡低保制度并举,严格规范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和资金发放的程序,继续严把四关,确保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要保证城乡困难群众随时申请、随时审核,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人员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增有减。加大低保稽查工作力度,把入户调查和定期抽查结合起来,准确掌握特困家庭基本情况,努力实现动态下的应保尽保。加快低保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低保工作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实施临时救助办法,解决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的临时生活困难。三是发动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广泛开展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活动、社会互助活动和送温暖活动,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灾区群众和贫困群体生活的良好氛围。四是认真宣传贯彻《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加快救助管理站的建设,确保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随时救助。五是认真抓好救灾救济工作,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落实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圆满完成40户农村特困户危房修建任务。
(二)认真贯彻第五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夯实社区建设基础,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区建设整体水平。一是以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不断满足社区居民需求。进一步完善区、街、居三级社区服务设施的功能,增加便民服务项目,改进服务方式手段,积极开展社区公共服务活动,最大程度地满足居民群众的需要。加大社区服务网络化建设力度,完善96156热线呼叫系统,构建网络系统、呼叫系统相衔接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二是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为重点,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事业。社区要把服务重点放在社会救助服务、福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社会化服务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上,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以居民需求为第一需要,积极推进教育、文化、卫生、公安、商业、旅游、体育、家政服务进社区,不断拓展社区服务领域,丰富社区建设的内容,提升社区服务功能。三是以示范推动为切入点,推进社区建设上新水平。以示范推动作为深化社区建设的重要手段,继续在全区广泛开展创建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示范社区活动。要在总结推广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创建指导检查力度,确保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示范社区评估标准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全区社区建设整体水平。
(三)认真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深化双拥工作成果,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关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以贯彻《门头沟区优抚对象医疗费用减免管理办法》为重点,认真落实优抚对象看病各项优惠政策和定期下乡巡诊制度。高质量完成30户优抚对象危房修建任务,逐步解决部分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保证各类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金足额发放到位,及时解决优抚对象的临时生活困难,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二是按时完成复退军人安置任务。认真探索复退军人安置工作的新思路,加强复退军人文化技能培训和择业观的教育,加大自谋职业的奖励力度。通过召开区复退军人安置工作会议、复退军人安置形势教育会议、复退军人安置双向选择洽谈会议,实行自主择业为主与政府保底安置、经济补偿与有偿转移等有效形式,于6月底以前圆满完成城镇复退军人安置任务。三是广泛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认真落实双拥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大双拥工作的宣传、检查和指导力度。继续巩固“两安”活动成果,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和科技、智力和文化拥军活动,动员全区各级各类双拥组织和广大群众,积极为驻区部队、军人家属和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巩固发展良好的军政军民关系。
(四)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认真搞好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明年4月,第五届村委会任期届满。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全市的工作部署,要认真组织好、落实好、指导好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圆满成功。要加强对新一届村委会干部的培训工作,使他们正确处理好村委会与村党支部和镇政府的工作关系,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要加强对新一届村委会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自治制度,抓好村务公开,提高村委会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水平。
(五)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民族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大力扶持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加强对清真饮食行业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我区民族工作的健康发展。要加强清真寺改扩建工程的监管工作,确保工期和工程质量。认真宣传贯彻北京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和区委《关于严禁在我区进行非法宗教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区、镇(街道)、村(居)民族宗教事务三级管理网络建设,组织对全区非法宗教活动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动态,依法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各项制度,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教育管理与监督,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非法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宗教届人士为全区的经济发展做贡献,确保宗教领域的稳定。
(六)进一步强化社会行政事务的管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遵循服务与管理并重的方针,认真贯彻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和指导各类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建设,支持和鼓励民间组织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加强对民间组织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控制业务宽泛、不易界定的民间组织,查处民间非法活动,取缔非法民间组织。健全完善民间组织双重管理责任制,落实对民间组织的管理与监督机制,确保民间组织在我区的健康发展。规范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网上登记工作,提高依法管理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婚姻殡葬管理体制。建立婚姻儿童收养登记管理服务机构,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保持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100%。探索婚姻服务的新途径,拓展婚庆服务的新领域,以服务促管理水平的提高。认真贯彻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加强殡葬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殡葬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力度,促进殡葬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的民政干部队伍,是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掌握民政理论、政策法规和新技能、新知识等,切实抓好“四抓四治”,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落实“三个服务”的要求。一是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落实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和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重点和难点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实事。二是精简审批事项和时限。按照区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将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进一步精简,为群众办事创造一个方便快捷的工作环境。三是推行网上办公和审批。要加强现代化办公设备应用技能的学习培训,逐步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网络管理的目标,更好地服务基层、方便群众。四是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完善“争先创优”活动内容,广泛深入地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推动我区民政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八)认真落实民政局为民办实事计划。经局务会研究,2004年,民政局拟为民办以下实事:
1、按照农村优抚社救对象危旧房修建计划,落实83.1万元专项资金,于2004年10月以前圆满完成70户农村优抚社救对象危旧房修建任务,解决民政对象的住房困难。
2、建成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设有不少于50张床位的区儿童福利院,解决社会弃婴和儿童收养问题。
3、落实为优抚对象办实事5年计划,为重残军人和三老优抚对象配备轮椅,解决他们行动不便的问题。
4、为实现福利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继续开展福彩送真情活动,救助生活有困难的特殊群体。
5、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对全区优抚社救对象、老党员、老干部等民政对象进行慰问,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
6、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法规和工作要求,建设能同时容纳50求助的救助管理站,确保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随时救助。
为保证各项社区服务事业的发展,计划明年完成以下重点工程项目:
一是,门头沟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建设工程。根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区财政投资609万元建设一所建筑面积不少于
二是,门头沟区社区服务中心京西老年公寓扩建工程。根据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五部门的通知精神,区财政投资150万元,改造红叶鞋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