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

索 引 号:110000/ZK-2021-037488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

信息名称:2010年门头沟区民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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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2010-03-29 15:32

发布日期:2010-03-29 15:32

内容概述:2010年门头沟区民政工作要点

2010年门头沟区民政工作要点

2010年门头沟区民政工作要点

 

     2010年是深入推进大民政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工作任务、科学谋划“十二五”发展的关键之年。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的工作部署,全区民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市民政局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大民政建设,实施重点突破,着力搭建社会救助、双拥优抚、社区服务、社会福利四个综合服务平台,健全社会救助、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社会福利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双拥优抚安置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六大体系,努力开创全区民政工作新局面

2010年,全区民政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一是推进民政工作一体化。按照率先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社会化养老、优抚安置、社区建设等制度城乡并轨步伐,统筹规划“十二五”城乡民政事业发展。二是推进民生福利均衡化。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进一步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群体,拓展保障范围,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等领域,初步建立适度普惠的民生福利体系。三是推进民政事业社会化。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协调、部门协作、社会协同机制,加强社会化养老、社会救助等领域的政策引导,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合力推动全区民政事业快速发展。四是推进社会建设制度化。加强社区服务、公益性墓地、社会组织等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探索建立新型社区服务、公益性墓地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切实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一、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困难群众

以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社会救助力度,提高城乡社会救助水平,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探索建立大社会救助格局。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全区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民生工作机制,有效整合部门和慈善捐助等社会救助资源,建立社会救助基础数据库,促进社会救助制度与其它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推进民政工作制度、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部门社会联动、政策衔接配套、信息资源共享的大社会救助机制,形成救助工作整体合力。

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水平。调整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规范临时救助制度,加大农村低保分类救助力度,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贯彻《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全面落实《关于北京市低保边缘家庭困难人员申请医疗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门头沟区城乡低保对象患危重病住院救助管理办法》等低收入家庭救助政策,加大医疗、教育、住房和临时救助力度,力争在解决边缘群体生活困难问题上取得新突破。探索建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制度。根据《北京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实施办法》,健全完善我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配套措施,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给予救助,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年内完成205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任务。大力推进社区减灾防灾工作,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健全救灾减灾社会动员机制。

做好慈善救助工作。探索政府向慈善公益组织购买服务的有效方式,提高慈善公益项目化运作水平。健全农村、社区基层慈善组织体系,壮大慈善工作队伍,规范爱心家园管理,打造社区爱心捐赠平台,逐步推动慈善事业平民化。继续打造培育关爱点燃希望、爱心温暖夕阳等慈善救助品牌项目,发放1000张爱心救助卡。加强慈善信息网络建设,增强慈善捐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加强慈善捐赠宣传,树立慈善企业和爱心人士典型,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慈善公益事业。

认真抓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做好区救助管理站新站建设项目选址、可研和立项等前期工作,开展救助站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定期巡视和集中救助工作机制,全面对接西城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切实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落实好征地超转人员社会保障政策,解决好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

二、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体系,努力开创社区管理服务新局面

坚持把服务居民、造福群众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打造新型社区服务平台,统筹提高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夯实社会和谐基础。

依法组织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选举信访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重点、难点村排查,及时掌握选举工作动向,协调解决出现的疑难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民主权利。全面开展新任村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新任村干部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大幅度提高村“两委”交叉任职、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比例。继续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全面推广“四议两公开”做法,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使全区60%以上的镇、村达到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加大村务公开监督指导力度,为全区所有行政村统一配置村务公开栏。协调指导好两次农村民主日活动,完善“两委”干部民主评议制度。

完善社区服务管理平台。探索区街社区服务中心运行模式,找准社区服务与居家养老(助残)“九养”政策的对接点,从群众需求出发分类开发社区服务项目,培育社区服务组织。开展好96156亲情卡服务项目,依托96156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建立社区服务项目库,打造一批精品社区服务项目,满足群众服务需求。落实《北京市社区志愿者服务促进办法》,抓好社区志愿者协会换届工作,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

三、建立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动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适应群众福利需求快速增长趋势,加快推进养老设施建设,全面落实“九养政策”,规范社会福利机构和福利企业管理,努力构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适度普惠型民生福利体系。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做好区老年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工程,协调解决建设用地问题,做好搬迁安置、前期改造等工作任务,妥善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协调做好西城区养老基地建设项目相关工作。加大政策引导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继续增加养老服务床位,逐步实现社会福利机构投资主体和经营主体多元化,加快老年福利服务的社会化进程。

加强社会福利机构规范化管理。继续实施镇级养老服务设施改造工程,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推行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合同,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经营行为。做好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实施特困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开展“大手牵小手——爱心家庭亲情周末”活动,保障养老机构入住老人和孤残儿童的生活权益,切实提高社会福利管理服务水平。

推动福利企业健康发展。落实残疾人就业和社会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加强内部资源的整合,规范福利企业管理,优化福利企业结构,促进福利企业健康发展。举办残疾人就业招聘会,促进残疾人就业。扩大社会福利彩票发行销量,增设福利彩票投注站,加强规范化管理,开展10期福彩送真情活动。支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四、建立健全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体系,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充分发挥双拥办协调作用,加强部门协作,认真落实和完善优抚安置政策,不断提高优抚安置服务保障水平,更好地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

创新双拥共建形式。积极探索拥军社会化新途径、新办法,深化“两新”组织拥军、行业拥军、社区拥军工作,切实提高拥军活动整体水平。认真落实军地双方互办实事计划,继续开展“援建军营图书室,共建学习型军营”、“数字电影进军营”、驻区部队官兵和随军家属就业技能培训等十项活动,及时协调解决军转干部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和军人子女入学、入托等热点难点问题,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区创建成果。

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提高优抚对象定期补助标准,实现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乡并轨。全面调查了解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等基本情况,建立优抚对象基本情况信息库。积极探索优抚对象医药费“一站式”结算方式,解决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减免办法的衔接问题。组织开展“关爱革命功臣服务周”活动,发挥优抚服务中心职能作用,开展农村分散供养的老优抚对象到优抚服务中心短期休养等活动。落实义务兵优待政策,将城乡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统一调整到每人每年1.5万元。

创新城乡退役士兵安置模式。完善退役士兵帮扶、培养和开发使用办法措施,加强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适当提高自谋职业金补助标准,鼓励和引导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择业,逐步实现政府指令性安置向市场化、有偿化安置的转变,做好城镇复退军人接收安置工作。研究农村退役士兵的安置措施,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安置。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组织军休干部开展“军营省亲”等活动,切实提高军休服务管理水平。

五、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体系,不断增强服务社会功能

按照“登管并重、分类规范、政府监督、扶持发展”的原则,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发挥其提供公共服务、反映利益诉求、扩大公众参与、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

健全培育发展机制。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现状调研,抓好规范试点,以试点为依托研究制定培育扶持政策措施,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设立扶持基金等扶持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开展扶贫、济困、助残、慈善、养老等慈善公益服务项目,引导经济类、公益类、专业经济协会等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动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作用。

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与社会组织享受优惠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挂钩,树立先进典型,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落实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规则,推进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强化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社会组织非法行为,确保社会稳定。

六、健全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严格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加强服务引导,以服务促管理,以管理强服务,大幅度提升民政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侨务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抓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巩固基督教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对基督教聚会点掌控率达到80%,登记率达到10%。指导基督教会建堂和成立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依法加大对清真餐饮业的检查力度,扶持陇驾庄民族村发展经济,组织参加北京市第八届少数民族运动会。实施“归侨侨眷关爱工程”,为我区归侨侨眷办实事、解难事,积极引导侨界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加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结合纪念《婚姻法》颁布60周年,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妥善解决公民私自收养问题,确保婚姻、收养依法登记合格率100%。积极开展婚姻家庭文化建设,拓展婚姻服务项目,倡导健康积极的婚姻家庭观念,满足老年人、大龄青年的婚姻介绍需求。

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结合新城建设和城乡结合部、重点镇发展,研究编制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方案,加快区级公益性公墓选址建设工作,探索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模式,满足城乡低收入居民的基本丧葬需求。加大殡葬执法力度,提高殡葬管理水平,保持火化区火化率100%做好八宝山火化场迁建工程协调工作,积极转变所属殡葬服务单位发展方式,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检查,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结合全区发展规划,积极做好城乡结合部、重点镇行政边界的调整工作,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大力弘扬社会正气。以《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权益奖励和保护条例》实施十周年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依法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确认和服务工作,努力营造鼓励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加强民政部门自身建设,夯实大民政建设基础

坚持从大民政建设的需求出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民政行政效能和服务能力。

广泛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党员“作风建设年”活动,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各级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机制,搭建学习交流共享平台,切实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健全党内基层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方式方法,深化党组织和党员双向承诺制,加强新党员发展工作,做好关爱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从人、财、物、权等关键环节和部位入手,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切实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实效。加强对利民惠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民政专项资金和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平安运行。

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效能。深化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加强执行过程控制和督办,实行动态管理,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率。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直属事业单位、机关科室联系镇街、民政大调研等制度,修订完善机关服务行为规范,优化全程办事代理工作流程,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机关。

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完善干部选任、挂职锻炼、基层任职等制度,加大科级及科以下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为干部多岗位锻炼创造机会。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采取选派优秀干部到市民政局相关处室和先进区县学习锻炼、新录用年轻干部到镇街实践锻炼、综合科室干部到区属部门定岗培训,以及开办民政大讲堂、组建民政理论宣讲团的方式,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增强民政队伍内部活力,努力建设一支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强有力的民政干部队伍。

   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深入挖掘大民政建设的实践成果,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报道民政民生发展情况,组织“十一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成果系列展览,扩大民政工作社会影响力,广泛赢取社会各界对民政民生事业发展的关注与支持。深入开展“平安门头沟”创建活动,加强安全稳定和信访工作,确保民政系统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