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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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信息办的要求,由区社会办编制了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mt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社会办,单位电话69844023。

一、概 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区社会办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等。截至2008年底,我社会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区社会办2008年公开政府信息为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区社会办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一定的工作。主要利用政府网站信息查阅点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区社会办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同上年相比减少。
其中,当面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减少;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减少;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减少;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减少。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0%是机构职能类信息,0%是法规文件类信息,0%是规划计划类信息,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0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0件,占总数的0%。
“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占总数0%。
“不予公开”的0件,占总数0%。
“信息不存在”的0件,占总数的0%。
“非本机关掌握”的0件,占总数的0%。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0件,占总数的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8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针对区社会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在办结的0件复议申请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0件。
针对区社会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无)。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公开信息的审核,确保公开信息质量。二是及时公开信息,方便查阅。

                                               北京市门头沟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2009年3月30日

2008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