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

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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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3月13日)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人员和收支情况,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9842081,联系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16号,邮政编码:10230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4我单位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电子显示屏、民政信息网、双拥网、民宗侨网对政务信息公开公示。截至2014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4年,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大力指导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建设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成立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牵头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及时研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始终立足于服务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年向区档案局、区图书馆移送文件0件。
其中,在民政信息网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1%;法规文件类信息1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9%;业务动态类信息7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0%。
在民宗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7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1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在老龄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8条,政策法规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2%。业务动态类1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8%。
在双拥网公开政府信息126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9%。规划计划类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9%。业务动态类11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1.2%。
在北京市政务公开系统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分别为民政局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13年度收支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及说明,占总体的比例为80%;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信息1条,为2013年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占总体的比例为20%。
同上年相比,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增加63条。其重要原因是本单位进一步重视信息工作,加大信息网上公开力度。
在已公示内容中,法规文件类信息对2014年民政出台的政策文件进行了公开公示,本单位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13年度收支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及说明将本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2013年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对本单位年度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既有利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时了解掌握民政政策,也有利于对民政工作的社会监督,在客观上也起到了宣传促进的作用。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内容。对由我局承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和政务服务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经梳理,涉及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0项,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7项,行政确认事项13项,便民服务事项5项,其他42项。二是进一步丰富了政务公开形式。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在民政信息网站设立政务公开栏、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宣传资料、办事指南,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对于职能类、许可类和服务类信息在全程服务大厅,利用公开栏、便民资料、电子显示屏等形式进行公开;对局重大决策、重要工程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决策类事项,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及时以会议纪要形式公开;对于法规文件类和工作动态类事项利用民政信息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进行公开。三是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的效果。在13个镇街设置了民政观察点,作为群众意见的征集平台和民政政策效果的反馈平台,局班子成员每季度带队深入基层,主动征求群众意见。组织开展了爱民月和开放日活动,组建民政政策法规宣讲团,主动深入基层宣讲民政政策。聘请了10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社会监督员,对民政工作加强全方位评价与监督,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在便民服务方面,一是围绕便民服务开展民政业务知识宣传。在门头沟区电视台和京西时报开设《民政之声》、《民政之窗》专题专栏,及时更新民政信息网、门头沟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门头沟区老龄委网站,进一步深化网上公开和网上审批,加强便民服务,树立务实民政、阳光民政的良好形象。截止12月底,我局共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刊发新闻共计630条,其中区级以上媒体刊发110篇,区级媒体刊发335篇。二是进一步提高了窗口单位服务水平。在民生服务大厅设立3个服务岗,配齐工作人员和设备。在全系统直接面向群众的机关科室、直属单位、民生服务大厅受理窗口开展以“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政务服务、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为主要内容的“两规范一提高”创建活动和“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点”创建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同上年相比,增加2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公园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的时间和依据的国家技术标准、北京市技术标准文本。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2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100%;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0人,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人;兼职人员共3人,同上年相比,增加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2014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4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4年本机关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14年,本单位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0549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21人次,占总数的0.59%;电话咨询20426人次,占总数的99.4%;网上咨询2人次,占总数的0.01%。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单位2014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载体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和督办力度,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让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种途径和渠道;二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丰富和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内容;三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261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261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本年度申请总数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上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掌握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
0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现场咨询数
121
电话咨询数
20426
网上咨询数
2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100
附表四: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附表五:人员与支出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0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总额
0
与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总额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3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