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

门头沟区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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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人员和收支情况,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9842081,联系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16号,邮政编码:10230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5我单位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电子显示屏、民政信息网、双拥网、民宗侨网对政务信息公开公示。截至2015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2015年,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大力指导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成立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牵头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及时研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始终立足于服务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年向区档案局、区图书馆移送文件0件。

其中,在民政信息网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6%;法规文件类信息2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6%;通知公告类信息1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8%;业务动态类信息13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5%。

在民宗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7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1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在老龄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共58条。其中,政策法规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业务动态类5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0%。

在双拥网公开政府信息52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8%。规划计划类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业务动态类4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2.3%。

在北京市政务公开系统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8.8%;法规文件类信息8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1.2%,其中,规范性文件5条,业务动态类81条。及时准确公开2015年民政工作会报告、2015年门头沟区民政工作要点、门头沟区民政局2015年预算情况说明、民政局部门预算数据对外公开报表、军退办部门预算数据对外公开报表、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2015年预算情况说明等政务、财务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

同上年相比,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增加214条。其重要原因是本单位进一步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网上公开力度。

在已公示内容中,法规文件类信息对2015年民政出台的政策文件进行了公开公示,本单位2015预算情况说明、民政局部门预算数据对外公开报表、军退办部门预算数据对外公开报表、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2015年预算情况说明,将本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2014年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对本单位年度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既有利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时了解掌握民政政策,也有利于对民政工作的社会监督,在客观上也起到了宣传促进的作用。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内容。对由我局承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和政务服务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经梳理,涉及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0项,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7项,行政确认事项13项,便民服务事项5项,其他42项。二是进一步丰富了政务公开形式。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在民政信息网站设立政务公开栏、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宣传资料、办事指南,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对于职能类、许可类和服务类信息在全程服务大厅,利用公开栏、便民资料、电子显示屏等形式进行公开;对局重大决策、重要工程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决策类事项,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及时以会议纪要形式公开;对于法规文件类和工作动态类事项利用民政信息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进行公开。三是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的效果。在13个镇街设置了民政观察点,作为群众意见的征集平台和民政政策效果的反馈平台。聘请了10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社会监督员,对民政工作加强全方位评价与监督,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在便民服务方面,一是围绕便民服务开展民政业务知识宣传。在门头沟区电视台和京西时报开设《民政之声》、《民政之窗》栏目,及时更新民政信息网、门头沟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门头沟区老龄委网站,进一步深化网上公开和网上审批,加强便民服务,树立务实民政、阳光民政的良好形象。截止12月底,我局共在《中国社会报》等中央级传统媒体刊发新闻22篇,在《北京日报》等部市级传统媒体刊发新闻73篇,在《人民网》等中央、部市级以上网络刊发新闻26条,在《京西时报》等区级媒体刊发新闻218篇,在《门头沟信息网》刊发新闻82篇,门头沟区民政官方微博442条。二是进一步提高了窗口单位服务水平。在民生服务大厅设立3个服务岗,配齐工作人员和设备。在全系统直接面向群众的机关科室、直属单位、民生服务大厅受理窗口开展组织开展了规范建设年活动,编印《民政局制度汇编》和《民政资金发放流程汇编》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同上年相比,减少2条。

(二)答复情况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共3人,同上年相比,增加3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5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5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5年本机关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15年,本单位共接受、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2399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24人次,占总数的0.6%;电话咨询22275人次,占总数的99.4%;网上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单位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 载体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和督办力度,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让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种途径和渠道;二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丰富和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内容;三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475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475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 网上申请数

0

4. 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 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掌握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

0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现场咨询数

124

电话咨询数

22275

网上咨询数

0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108

附表四: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附表五:人员与支出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0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总额

0

与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总额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3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3


门头沟区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