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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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人员和收支情况,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综合科,联系电话:69844023。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5我委(办)进一步积极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截至2015年底,我委(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5年,我委(办)各个工作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健全制度、拓展形式,加强检查、抓好监督,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社会建设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通过门头沟政务网政务公开栏和门头沟区社会建设网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情况等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5年本单位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5年本单位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5年本单位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咨询情况

2015年本单位未收到公、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本单位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无。


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