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

索 引 号:11J023/ZK-2024-000003

公开责任部门:区司法局

信息名称:2024年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4-02-02 14:49

发布日期:2024-02-02 14:49

内容概述:2024年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

2024年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本年支出预算总表

4.项目支出表

5.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13.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4.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一部分2024年度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以区政府或者区政府办名义执法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区政府会议审议和区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者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协助市级部门做好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本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办由市政府裁决的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本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指导、监督本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拟订本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本区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本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行政编制33人,实际31人;行政工人编制2人,实际2人;事业编制19人,实际18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梳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过程中发现的短板、弱项,分条目梳理汇总,责任到单位,形成问题清单,倒排工期抓好整改落实。

2.法治督察工作。协同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和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全方位审视和改进我区在法治建设方面的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推动问题立行立改,未督先改。

3.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全面加强镇街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镇街间“法治帮扶”,推动镇街之间加强经验交流分享,协助各镇街完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4.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工作,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落实落细。推动北京市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应用,规范数据录入和信息维护工作。

5.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持续做好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加强全区文审工作的统筹指导,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的监测分析。加强日常核查工作,定期公布备案目录。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相关工作。

6.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落实北京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强化行政复议队伍软硬件建设。创新行政复议模式,注重调解和解手段的运用,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7.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创城法治宣传知晓率提升工作。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助力提升村级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协调多方力量,保障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提高法治文化对外传播能力。

8.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持续打造“援先锋”法律援助服务品牌。创新法律援助宣传,继续推出《法援故事汇》系列节目。开展保障军人军属、老年人、农民工合法权益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与各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对接,纵向推广援调对接工作模式。

9.公证法律服务工作。推进普惠性、基础性、民生类公证法律服务,完善“最多来一次”、证据清单等便民举措。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综合性公证法律服务,做好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产继承、选房协议相关公证。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公证服务。

10.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通过“党建引领+府院联动、党建引领+法检联动等一系列“组合拳”,增强服务实效,讲好法治故事,不断推进中关村科技园区门头沟园律师公证工作站升级创新。

11.人民调解工作。以人民调解品牌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结合地域文化特色,坚持规范、突出亮点,强化品牌,切实打造一批特色显著、作用明显、群众认可的品牌调解室。

12.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实施“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制定司法行政人才培育三年行动方案,促进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双向提升。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2876.53万元,比2023年2224.83万元增加651.70万元,增长29.3%。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876.53万元,比2023年2224.83万元增加651.70万元;本年非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比2023年0.00万元增加0.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186.1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6.00%,比2023年1709.46万元增加476.68万元,增长27.9%原因为:一是在编人员比2023年增加3人,在编人员工资及定额公用增加;二是非在编人员比2023年增加20人,非在编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中对应预算增加;三是司法所车辆预算调整至局机关,公用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690.39万元,比2023年515.37万元增加175.02万元,增长34.0%,增加原因主要为项目预算增加了行政规范性管理平台项目,预算金额166.84万元。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行政规范性管理平台项目、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聘请政府法律顾问项目经费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变动较大的部门请说明原因)。

(四)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变动较大的部门请说明原因)。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变动较大的部门请说明原因)。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及3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45万元,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9.8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0.00万元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此项为区级预留资金,年中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另行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8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0.83万元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在编人员增加3人,增加预算0.02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计无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30.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0.00万元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此项为区级预留资金,年中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另行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30.6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0.80万元增加19.80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年底,司法所11辆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调整至局机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6.8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99.5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门头沟区司法局1家行政单位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家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6.57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门头沟区司法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4个的10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90.39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0%。

(五)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1.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项目218.59万元,用于安排:一是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精神,围绕局我区中心工作,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严格执行“提数量、保质量、强规范”要求,积极推进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有序开展,为困难群体提供高质高效法律援助。具体如下:

1)通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律师值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在看守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场所通过预约的方式,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值班;

3)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弱势贫困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是法律宣传工作: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知晓率、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市民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地区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通过对全区弱势群体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节约成本和缩短结案周期,解决纠纷,使得弱势群体得到法律援助保障。

2.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总额121.6万元)91.20万元,用于安排: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区司法局根据京司发【2015】57号文的精神,按照市司法局的具体要求,统筹律师资源,组织律师担任村居委会法律顾问,为村居委会和城乡居民村民提供就近、便捷的公益法律服务。目前我区已建成“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网,由律师为全区304个村居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3.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项目91.00万元,用于安排:区委区政府聘任9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负责为区委及其组成部门14家、区政府及其组成部门45家(不包括各镇街)及区纪委区监委共60家单位,提供日常法律服务,服务方式包括现场指导、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电话咨询等。

4.行政规范性管理平台项目(总额172万元)166.84万元,用于安排:建设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平台,现阶段主要包括文件合法性审核系统、文件备案审查系统、文件库动态管理系统、综合查询统计系统、法律法规库和基础平台。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清理全过程电子化管理。

(六)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固定资产总额1401.35万元,其中:房屋面积2388平方米,89.00万元;汽车17辆,298.22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133.21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第二部分2024年度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预算报表

2102024年门头沟区司法局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