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利用北京市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向全体列管社区矫正对象线上开展国庆节节前教育。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社区矫正规定及社区矫正管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减少非必要聚集性活动,科学佩戴口罩,不去中高风险地区。
索 引 号:11J023/ZK-2021-000069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
信息名称:区阳光中途之家线上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国庆节节前教育活动
文 号:
信息有效性:
生成日期:2021-09-29 10:58
发布日期:2021-09-29 10:58
内容概述:区阳光中途之家线上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国庆节节前教育活动
9月28日,利用北京市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向全体列管社区矫正对象线上开展国庆节节前教育。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社区矫正规定及社区矫正管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减少非必要聚集性活动,科学佩戴口罩,不去中高风险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