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

索 引 号:11J023/ZK-2023-000009

公开责任部门:区司法局

信息名称:2023年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2-09 16:08

发布日期:2023-02-09 16:08

内容概述:2023年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项目支出表

5.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6.财拨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1.三公经费支出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1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以区政府或者区政府办名义执法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区政府会议审议和区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者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协助市级部门做好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本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办由市政府裁决的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本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指导、监督本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拟订本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本区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本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行政编制33人,实际28人;机关实有工勤2人;事业编制19人,实际17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8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通过开展法援助律师,普法宣传队伍建设,全区骨干调解员,及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社区矫正干警和社区矫正协管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更好的服务群众。

2.通过开展法律知识12.4普法,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方面宣传活动,新媒体宣传,宣传品印刷制作,发放,从而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及社会工作认知度。

3.通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军人军属典型案件办理及惠农法律服务,使得弱势群体及军人军属及农民工得到法律援助服务。

4.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管理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扶工作,及社区评议工作,建立社区矫正电子监管系统,提前掌握罪犯基本情况,更有效的控制重点人员,维护我区社会稳定。

5.通过进行人民调解工作,加强社会矛盾源头预防和排查化解,扎实驻劳维护我区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6.通过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全区村(居)委会,都得到有效的,及时的法律问题解答,更好的提升村民法律意识,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2224.83万元,比2022年2528.15万元减少303.32万元,下降12.0%。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224.83万元,比2022年2528.15万元减少303.32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00万元,比2022年0.00万元减少0.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709.4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6.8%,比2022年1996.93万元减少287.47万元,下降14.4%。

(二)项目支出预算515.37万元,比2022年531.22万元减少15.85万元,下降3.0%,减少原因为:响应“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项目预算。本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村居公益法律服务、聘请专家、常年法律顾问和依法行政项目、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经费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变动较大的部门请说明原因)。

(四)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变动较大的部门请说明原因)。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变动较大的部门请说明原因)。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及下属3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63万元,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5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00万元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此项为区级预留资金,年中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另行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8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37万元减少0.54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中专项业务费提取比例由20%降至10%。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1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00万元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10.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0.8万元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无。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政府购买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88.6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门头沟区司法1家行政单位以及3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0.02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门头沟区司法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占全部预算项目9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15.37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1.村居法律顾问项目99.99万元:项目主要内容是由区司法局确定提供法律服务的律所及派遣律师,为辖区村居委会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按要求与村居结对并定期、经常开展法律服务,通过担任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业务培训的方式,以满足城乡居民的法律服务需求,不断提高村居民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推进村居建设和社会治理,促进邻里和谐。

2.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项目195.98万元:用于安排一是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精神,围绕局我区中心工作,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严格执行“提数量、保质量、强规范”要求,积极推进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有序开展,为困难群体提供高质高效法律援助。具体如下:

1)通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律师值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在看守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场所通过预约的方式,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值班;

3)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弱势贫困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是法律宣传工作: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知晓率、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市民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地区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通过对全区弱势群体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节约成本和缩短结案周期,解决纠纷,使得弱势群体得到法律援助保障。

3.聘请专家、常年法律顾问和依法行政项目132.70万元:用于安排:1.聘请2位专家学者为法律顾问支出;2.聘请10家律师事务所做为区政府各部门日常法律顾问;3.聘任2家律所为区委所有部门提供法律服务;4.组织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研讨班、组织2次区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案卷评查活动。

4.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人民调解项目7.84万元:项目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有关规定,依法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有关规定,规范人民调解活动,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说明:1.部门选择的重点项目金额需超部门项目总金额的50%;2.涉及低收入帮扶、对口帮扶等事项的单位,相关项目必须列示)。

(六)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固定资产总额1399.65万元,其中:房屋面积2388平方米,89.00万元;汽车17辆,298.22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133.21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2023年度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