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

索 引 号:11J023/ZK-2023-000043

公开责任部门:区司法局

信息名称:门头沟区司法局2022年决算公开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8-04 14:05

发布日期:2023-08-04 14:05

内容概述:门头沟区司法局2022年决算公开

门头沟区司法局2022年决算公开

2022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支出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外事、联络接待、保密、督查、建议议案提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宣传、统计、安全保卫等工作。

2.行政复议应诉科。负责指导、监督本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综合研究、制度建设和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工作。承担区政府和区司法局行政复议接待、咨询和案前调解工作。承担区政府和区司法局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代理工作。承担由市政府裁决的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全区行政调解工作。

3.法治和调研科。负责贯彻落实协调市级重大专项督查的相关工作。负责政府绩效管理依法行政专项考评工作。负责本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各部门的行政执法争议。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重要性问题。负责承办以区政府或者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区政府会议审议和区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者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承担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承担本区司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有关司法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批、发证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本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负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负责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负责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本系统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拟订本系统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贯彻落实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精神。负责信息、新闻舆论、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等文字工作。

4.基层建设和矫正帮教科。负责拟定本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会同人民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负责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科。负责拟定本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本区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负责指导、监督区级各部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负责指导各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本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本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工作。负责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6.法律服务监督管理科。负责指导、监督本区公证工作、律师工作。负责编制公证名册并公告。承担本区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本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对取得资格证书的有关管理工作。

7.政工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队伍培训等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负责本系统统战、工会、老干部、共青团、妇联工作。

8.区阳光中途之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教育;为有需求的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提供社会适应指导;为有需求的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为无家可归、无亲可投(不包括亲属不接纳人员)、无生活来源的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临时安置;为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就业帮助;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公益劳动项目。

9.北京市华夏公证处。依照国家法律,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确认其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依法办理国内民事、经济、合同和涉外民事等项公证。

10.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接待来访、来电群众法律咨询;受理和审查公民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转交的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案件;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统一指派或安排承办律师或法律服务人员;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其他各项法律援助事务。对法律援助服务人员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监督;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业务交流;负责本区法律援助队伍的建设;负责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对外宣传和交流;负责管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档案资料。

11.行政复议调解事务中心。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案件法律文书的送达等事务性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共设7个内设机构,下设3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33名,实际28人;事业编制19名,实际17人;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1人,行政退休51人,事业退休0人;其他人员18人,其中:社会化用工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金额到分,加千分号,百分数留一位小数,以下同)

2022年度收、总计27,303,545.88元,比上年增加726,791.28元,增长2.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7,239835.26元,比上年增加1,065,185.82元,增长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39835.26元,占收入合计的100. 0 %;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 %;事业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经营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 %;其他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303,545.88元,比上年增加921,380.45元,增长3.5%,其中:基本支出19,662719.07元,占支出合计的72.0%;项目支出7,640826.81元,占支出合计的28.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支出合计的0.0%;经营支出0.00元,占支出合计的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支出合计的0.0%。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27,303,545.88元,比上年增加726,791.28元,增长2.7%。主要原因:一是两名退休老干部去世发放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二是追加2个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03,545.8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85,470.8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8,075.08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4.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26,185,470.80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1,519,635.81元,增长6.2%。其中:

基本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18,902,375.99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451,252.90元,下降2.3%。主要原因:2名公务员退休、1名公务员及1名事业人员辞职,人员经费减少

“项目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7,283,094.81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1,970,888.71元,增长37.1%。主要原因:增加了2个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11,8075.08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502,432.68元,增加81.6%。其中:

基本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760,343.08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144,700.68,增加23.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2名退休人员,发放退休工资及发放在职期间奖金等;二是追加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

“项目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357,732.00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357,732.00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两名退休人员去世发放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

3.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1)部门选择的重点项目金额需超部门项目总金额的50%;(2)涉及低收入帮扶、对口帮扶等事项的单位,相关项目必须列式。

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项目项目1,506,000.00元:用于安排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及法律宣传方面的支出。

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及法治培训项目1,227,000.00元:用于安排一是聘请10家律师事务所做为区政府各部门日常法律顾问;二是聘任观韬中茂律师事务为区委所有部门提供法律服务;三是聘请2位专家学者为法律顾问;四是组织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研讨班及组织2次区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案卷评查活动。

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996,866.00元:用于安排律师担任村居委会法律顾问,为村居委会和城乡居民村民提供就近、便捷的公益法律服务,满足城乡居民的法律服务需求,不断提高村居民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推进村居建设和社会治理,促进邻里和谐。

顺峰公司诉讼、仲裁案件代理费项目1,650,000.00元,用于安排律所参加诉讼、仲裁等代理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没有此项经费填写“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没有此项经费填写“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支出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2022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9,662,719.07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06,552.22元,减少1.5%。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17,135,014.41元,年初预算17.984.380.21元,减少849,365.80, 主要原因:2名公务员退休、1名公务员及1名事业人员辞职,人员经费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1,767,361.58元,年初预算1,369,248.68元,增加398,112.90, 主要原因:其他交通费中包含工资项中的公务交通补贴及上下班交通补贴615,94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760,343.08元,年初预算615,642.40元,增加144,700.68, 主要原因:增加了两名退休人员及追加取暖补贴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00元,年初预算0.00元,增加(减少)0.00, 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

(二)2022年本部门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元,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减少)0.0% 。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0.00元,年初预算0.00元,增加(减少)0.00,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0.00元,年初预算0.00元,增加(减少)0.00, ,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0.00元,年初预算0.00元,增加(减少)0.00,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00元,年初预算0.00元,增加(减少)0.00,  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

(三)2022年本部门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元,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减少)0.0%。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0.00元,年初预算0.00元,增加(减少)0.00,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0.00元,年初预算0.00元,增加(减少)0.00,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0.00元,年初预算0.00元,增加(减少)0.00,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00元,年初预算0.00元,增加(减少)0.00,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

(四)2022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7,640,826.81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328,620.71元,增长43.8%。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139,920.00元,年初预算139,920.00元,增加(减少)0.00, 主要原因: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7,120,830.28元,年初预算5,143,786.10元,增加1,977,044.18, 主要原因:增加了两个项目。项目名称1.顺峰公司诉讼、仲裁案件代理项目2.司法局装修改造项目。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380,076.53元,年初预算28,500.00元,增加351,576.53, 主要原因:2名退休老干部去世,发放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00元,年初预算0.00元,增加(减少)0.00, 主要原因:本科目2022年无新增项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单位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379.47元,比年初预算121,680.00元,减少116,300.53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决算数0.00元,比年初预算数0.00元,增加(减少)0.00元。主要增(减)原因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22年决算数0.00元,比年初预算数13,680.00元,减少13,680.00元,主要减原因本部门2022年未发生该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决算数5,379.47元,比年初预算数108,000.00元,减少102,620.53元,主要减原因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0.00元,比年初预算数0.00元,增加(减少)0.00元。主要减原因:本部门2022年未发生该支出。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5,379.47元,年初预算数108,000.00元,减少102,620.53元,主要减原因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元,公务用车维修0.00元,公务用车保险5,283.47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96.00元。

2022年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896.58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767,361.58元,比上年减少510,585.55元,减少原因:按照“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总体要求,压缩经费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53.4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73.47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3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3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3%。

四、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2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总额3,574,892.75元,主要包括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聘请政府法律顾问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等项目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固定资产年末数总额13,996,511.95元,其中:房屋面积2388平方米,890,000.00元;汽车17辆,2,982,156.70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公共安全支出(204):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以区政府或者区政府办名义执法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区政府会议审议和区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者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协助市级部门做好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本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办由市政府裁决的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本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指导、监督本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拟订本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本区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本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序号

职责

年度任务

绩效指标及指标值

1

法治政府建设

聘任10家律所担任区政府及全区各部门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

1.提供服务律所数量10

2

公共法律服务

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弱势群体获得法律援助帮助 

1.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弱势群体获得法律援助帮助 

3

村居公益法律服务

村居法律公益法律服务在我区299个村居实现有效覆盖;围绕村居委会公共管理和村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法律问题开展“顾讲询调训”活动;建立一支专业、高效的村居法律顾问队伍,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长效化公益法律服务平台。

1.开展法律讲座299次 

2.预计开展法律服务次数≥2990

3.预计开展法律服务次数≥2990

4

行政执法监督

举办两期网络培训班

1.培训班次数2

5

社区矫正

依法依规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罪犯现象发生,最大限度的将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成为守法公民。

1.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人数0

2.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教育帮扶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6

人民调解工作

落实“以案定补”机制,是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保障得到一定的补充,使人民调解更加规范化,更加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的积极性。开展我区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请专业人士进行调解工作,将有可能转化为信访矛盾和刑事案件的纠纷化解在初期,为平安门头沟建设保驾护航

1.减少矛盾纠纷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7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8

法治宣传

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知晓率、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市民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地区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通过对全区弱势群体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节约成本和缩短结案周期,解决纠纷,使得弱势群体得到法律援助保障。

1.群众法治宣传知晓率、满意度等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主要围绕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进度、产出成本等进行分析说明。

(1)产出数量

序号

绩效指标

计划值

完成值

偏差原因

1

提供服务律所数量

10 

10 

 

2

法律援助率

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3

开展法律讲座 

299 

299 

 

4

培训班次数 

2 

2 

 

5

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人数

0

0

6

预计开展法律服务次数

2990

3588

(2)产出质量

序号

绩效指标

计划值

完成值

偏差原因

1

村居公益法律服务覆盖率

100%

100%

无 

(3)产出进度

序号

绩效指标

计划值

完成值

偏差原因

1

补贴资金发放及时性

按文件要求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按文件要求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无 

(4)产出成本

序号

绩效指标

计划值

完成值

偏差原因

1

预算控制数

2982.49

2723.98

 

2.效果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主要围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进行分析说明。

1)经济效益

不涉及。

2)社会效益

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教育帮扶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知晓率、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市民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地区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通过对全区弱势群体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节约成本和缩短结案周期,解决纠纷,使得弱势群体得到法律援助保障。

3)环境效益

不涉及。

4可持续影响

不涉及。

5服务对象满意度

序号

绩效指标

计划值

完成值

偏差原因

1

村民(居)对法律顾问满意度

90%以上

90%以上

(四)总体评价结论

1.绩效自评总分:95.2

2.存在的问题

一是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年度预算计划未能全部执行。二是因个别项为事前预估预测费用,无法精确预判,导致略有结余。

3.改进措施

2022年,我单位预算未能全部支出,一是受疫情影响,个别项目工作内容无法正常开展;二是受业务实际完成情况影响,预算未完全支出。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按照资金支出要求及支出进度执行。

(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科学规划编制预算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及可控性;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在项目支出时,严格按照预算制定的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财务核算,杜绝超预算列支。

(三)加强项目支出调度,对项目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和支出进度的控制,将全部项目纳入项目绩效评价,科学、合理安排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2023年,门头沟区司法局2022年度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评价项目12个,涉及金额756.58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12个,评价得分在80-90分(含8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80分(含6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

(二)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名称: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村居公益法律服务是指区司法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按照市司法局具体要求,由区司法局统筹优质律师资源,组织律师担任村居委会法律顾问,为村居委会和城乡居民提供就近、便捷的公益法律服务项目。

3.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由区司法局通过比选方式,对全区12家律所进行评估确定提供法律服务的律所及派遣律师,为辖区村居委会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按要求与村居结对并定期、经常开展法律服务,通过担任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业务培训的方式,以满足城乡居民的法律服务需求,不断提高村居民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推进村居建设和社会治理,促进邻里和谐。

4.项目资金到位及执行情况

本项目年度预算金额为996,866.00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996,866.00元,其他资金0.00元。截止到2022年12月底,本项目共支出995,199.00元,其中:财政拨款995,199.00元,其他资金0.00元。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基本实现每月入结对村居开展一次服务,每村居每年开展一次法律培训和法律讲座。

质量指标。村居和群众满意度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时效指标。村居公益法律服务期限为1年,即2022年1月-12月底。

成本指标。根据门头沟区各村居分布情况及人口数量分为22个分包进行服务分配,按照每个村居3,334.00元/年的标准进行发放,299个村居共发放996,866.00元。

2)效果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围绕“法治社会”建设和村居民生活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法治讲座,引导、教育村居民遵纪守法,不断提高村居民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监督管理村居社会事务的能力;协助村居委会订立、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和管理规定,为推进村居建设、改善法治环境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建议;调解析法,化解矛盾纠纷。协助司法所、村居委会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就地开展矛盾纠纷调解,促进社会和谐。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村居和群众满意度百分之九十以上。

6.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

7.改进措施

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请参考《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门财绩效〔2023〕28号)要求,将本部门本单位填报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电子版汇总到1个文件夹中,作为部门决算公开说明的附件随部门决算全部公开。

(注:一级预算部门“一、二、三”均公开;二级预算单位仅公开“三”。)

附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1: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2022年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2022年度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绩效评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