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

索 引 号:11J023/ZK-2017-000153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司法局

信息名称:2017年司法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17-01-25 00:00

发布日期:2017-01-25 00:00

内容概述:2017年司法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司法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司法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情况

部门职责

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部门。受党委与政府领导,规格比法院、检察院略低,是政府宣传管理法律的专业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1. 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 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 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4. 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 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6. 负责管理本区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7. 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8. 负责指导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9. 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10. 指导和管理本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1.负责本区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12.负责本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13.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管理本区监狱管理局和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二、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机关1个: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

事业单位2个:北京市门头沟区法律援助中心

北京市门头沟区阳光中途之家

司法局单位共设3个内设机构,下设2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76名,实际69人;事业编制12名,实际12人;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1人,行政退休41人,事业退休0人;其他人员17人,其中:社会化用工11人。

三、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8764704.84元,较2016年预算收入24680738.52元增长16.55%。包括:财政拨款28272884.8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72884.8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元;其他收入491820.00元;上年结转0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本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8272884.84元,较2016年预算支出24025888.52元增长17.68%。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公共安全支出增长6745072.32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加大了日常公用支出,法援,矫正,法宣,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支出增加。

  (一)按支出内容分,其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9784684.84 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70.0%。

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8488200.00 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0.0%。

  (二)按照资金性质分,其中:

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272884.84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00%。

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

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

五、财政拨款重点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一)普法宣传项目309000元:用于安排普法宣传支出。本项目绩效目标为:根据门头沟区人口普查人数30.9万人人均一元计算为309000元。主要提供普法宣传,法制一课制作,车厢广告制作等,使广大群众通过多种途径更加知法懂法,使全区30.9万人受益。

(二)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2248300 元:用于安排村居公益法律服务支出。本项目绩效目标为:依据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财政局京司发【2015】57号文件《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共298个村(居)委会,分城区、浅山区、深山区三部分,补贴标准为单个5000元到7000元,共计2248300万元;进一步保证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为村居群众提供学习法律的途径,普及法律知识。
    (三)社区矫正项目793100 元,用于安排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支出,本项目绩效目标为:更好的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建立非京籍社区服刑人员户籍地走访机制,及刑满释放人员临时救助,及社区服刑前社会调查等工作,更好的保证社会稳定及公共安全。

(四)法律援助项目2326100元 元,用于安排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及惠农法律服务工作支出,本项目绩效目标为:更好的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充分发挥惠农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优势,为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诉前调解,诉讼代理等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六、“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的单位范围

司法局部门“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单位包括2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1420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8119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元,比2016年预算数0元增加(减少)0元,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25600.00 元,比2016年预算数25760元减少160元,主要原因:2017年年末人数比2016年少,计提的接待费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455,820.00

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元,比2016预算数0元增加(减少)0元,主要原因:无车辆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455,820.00元,比2016预算数636850元减少181030元。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日常运行维护费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93479.12 元,比2016预算数1416021 .19元减少22542.07元,主要原因:2017年年末人数比2016年年末人数少,因此机关运行费减少。其中:会议费10800元(此项资金为差旅费及小型会议费的50%),培训费30400元。

七、本部门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财政拨款预算250000元,主要包括司法专用装备购置更新支出。       

2017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财政拨款预算0元。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

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门头沟区司法局是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司法部、市司法局、区委区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更好的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更好的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最大化的提供帮助,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使全区298个村(居)委会,分城区、浅山区、深山区得30.9万人民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