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

索 引 号:11J023/ZK-2022-000041

公开责任部门:区司法局

信息名称:2021年度北京市华夏公证处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2-08-10 10:24

发布日期:2022-08-10 10:24

内容概述:2021年度北京市华夏公证处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1年度北京市华夏公证处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1年度北京市华夏公证处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本部门机构设置,公正人员 职责:为公民,法人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证明法律行为,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办理遗嘱公正核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核估损。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共设1个内设机构,下设1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0名,实际0人;事业编制8名,实际8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行政退休0人,事业退休0人;其他人员3人,其中:社会化用工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金额到分,加千分号,百分数留一位小数,以下同)

2021年度收、支总计7,919,845.88元,比上年增加455,772.25元,增长6.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817,541.21元,比上年增加509,875.95元,增长0.2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 %;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 %;事业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经营收入2,786,072.27元,占收入合计的98.9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其他收入31,468.94元,占收入合计的1.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67,448.52元,比上年增加474,902.30元,增长19.0%,其中:基本支出0.00元,占支出合计的0.0%;项目支出0.00元,占支出合计的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支出合计的0.0%;经营支出2,967,448.52元,占支出合计的1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支出合计的0.0%。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0.00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主要原因:无财政拨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年度无此项支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四、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总额0.00元,主要包括0项目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固定资产年末数总额0.00元,其中:房屋面积0平方米,0.00元;汽车0辆,0.00元; 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

本单位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公证费:国家司法证明机关,为公民、法人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 证明法律行为 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所产生的费用。

第四部分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本部门属于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未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请参考《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门财绩效〔2022〕28号)要求,将本部门本单位填报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公开数量至少50%以上)电子版汇总到1个文件夹中,作为部门决算草案的附件。




附件

2021年度北京市华夏公证处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