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

索 引 号:11J023/ZK-2021-000070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

信息名称:门头沟区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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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1-09-05 09:20

发布日期:2021-09-05 09:20

内容概述:门头沟区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门头沟区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门头沟区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

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将“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作为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重要内容。市委提出要牢固树立首都意识,始终坚持首善标准,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地区法治化水平和公民法治素养,更好践行“两山”理论、助力打造“绿水青山门头沟”,特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全区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北京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目标要求,聚力我区打造“红色门头沟”党建品牌和“绿水青山门头沟”城市品牌,贯彻我区“绿色发展、生态富民、弘扬文化、文明首善、团结稳定”二十字区域发展总原则,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构建符合我区实际的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实现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为更好落实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当好“两山”理论守护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完成中央、市委关于到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守法普法工作取得长足发展,适应我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要求的法治宣传工作机制高效运行,全社会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巩固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精准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繁荣,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弘扬,地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在推动城市和农村精细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公民的法治素养显著提升,法治理念和守法意识不断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基本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成为普遍共识,通过法治途径解决矛盾纠纷成为基本的行为准则。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红色门头沟”党建为引领,始终把牢法治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

——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良好的法治保障绿色发展、生态富民,在矢志为民造福中彰显法治宣传教育的特色优势。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落实我区坚定“一个方向”、坚持“两个原则”、打造“两个品牌”、建设“五个之城”、推进“三四三六”工程、构建“一园四区一小院”绿色发展新格局的总体思路,为实现全区“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持。

——坚持系统观念。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建设活动中,融入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等社会治理各方面。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健全社会普法格局,落实普法责任制,共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融合发展。

 ——坚持精准施策。强化问题导向,根据各镇街、各部门、各行业的实际和特点,针对不同对象的法治需求,结合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确定重点内容和方式,分层分类实施,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二、以“创首善、争一流”为导向,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力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的重点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走深走实。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切实在守法普法各项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

(二)突出宪法学习宣传。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不断强化全社会对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法治认同、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和合宪性审查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以现行宪法颁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加大学习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全面依法治国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积极宣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和重大成果,更好地凝聚全社会共同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的强大动力。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党章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深入宣传民法典。坚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点工作,在全社会普遍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宣传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宣传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切实将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作为大力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契机,充分整合普法资源、搭建普法平台,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促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切实组织好民法典讲师团、主题动漫微视频征集、网上知识竞答等系列宣传活动。

(五)突出围绕“五个之城”建设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围绕打造“绿水青山的生态之城”,重点宣传《环境保护法》《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为促进碳达峰、碳中和做出贡献;围绕打造“宜居宜业的幸福之城”,聚焦与就业、教育、养老等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领域,做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打造“底蕴深厚的魅力之城”,结合传承门头沟区丰厚的红色历史文化,将党史、新中国史和与法治文化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学习宣传的重点,深化爱国主义教育,推动“红色门头沟”党建品牌建设;围绕打造“向善尊贤的人文之城”,做好《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围绕打造“有序包容的和谐之城”,做好《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区域建设管理水平

(六)围绕基层治理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法治乡村(社区)建设、“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等工作,结合物业管理、垃圾分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老百姓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物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平安门头沟建设深入推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基层治理水平大幅提升,社会治理总体效能持续增强。

三、以当好“两山”理论守护人为追求,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要以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居民等为重点,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现项目化运作、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一)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工程。围绕区委提出的团结统一、红色传承、向善尊贤、三严三实、互勉包容”二十字干部队伍建设原则,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专题会议学法等制度。推动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年度述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述职述法评议。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和旁听庭审等活动,为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法律创造条件。探索建立网络学法课堂、手机客户端学法专栏等,丰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平台,通过集中考试、网络考试等形式,试点推进、逐步推广法治思维法律素养考试,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考试制度化、规范化,为当好“两山”理论守护人奠定法律基础。

(二)青少年法治教育工程。严格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进一步健全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与体系,切实推动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个阶段。推广校园法治晨会、法治班委、讲好开学第一堂法治课等做法,继续组织开展“青春船长 法治起航”活动。加强法治课教师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培训。将学生法治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范围,探索建立学生法治教育考核评价体系。积极整合和动员社会力量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搭建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

(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工程。顺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新形势,完善和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发挥各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作用,以法律进企业等活动为载体,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等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教育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增强法治意识和信用意识,推进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认真履行经营管理责任,建立完善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确保职工法治教育落到实处。

(四)村(居)民法治教育工程。深入推进“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工作,加强对农村村民、未就业的城市居民等人群的普法宣传和公益性法律服务,尤其要做好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群体的普法宣传工作,使其掌握日常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获得法律帮助的途径,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四、以提升城乡治理法治化水平为目标,强化普法宣传长效机制建设

(一)健全法治宣传机制充分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作用,把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作为重要任务,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探索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推进制度,逐步形成按需设置、动态调整、规模适当、覆盖全面的管理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考评范围,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考核机制、评估机制,增强各部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巩固发展社会普法大格局。充分发挥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在普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共同参与、多元共治、精准普法的普法宣传工作大格局。加强普法宣讲团建设,选聘优秀法律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培育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鼓励引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等加入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有影响、有实效的志愿普法活动。

(三)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面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普法读本。推动国家机关普遍制定并公开本部门的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探索建立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制度,定期对普法责任制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效果评议。

(四)激发法治宣传创新思维。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鼓励支持群众自编、自导、自演法治文艺节目,在文化活动中宣传法律。创新载体阵地,建设法治宣传橱窗、法治广场、法治公园,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宣传栏。大力推进“智能普法”行动,推广“互联网+法治宣传”,运用5G+智慧普法网络直播等新技术手段,实现线上与线下相互交接和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五)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媒体宣传职能作用,门头沟电视台、《京西时报》、文明门头沟等媒体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开辟普法专栏,刊播普法公益广告。组织实施“法治宣传全屏计划”,推动主要道口、公共场所的显示屏、宣传栏、移动终端等载体全覆盖宣传普法内容,提升法治宣传的社会影响力。

五、打造“红色门头沟”党建实践品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领导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调研,以“讲奉献、争第一”的门头沟精神,落实好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打造红色京西法治宣传品牌。

(二)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牵头作用,强化工作的统筹调度,形成各部门“一盘棋”共抓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动局面。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普法工作任务安排相应普法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高资金投入的效益,吸纳优质社会资源提升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