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

索 引 号:11J023/ZK-2022-000034

公开责任部门:区司法局

信息名称:区司法局7月1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2-07-05 14:07

发布日期:2022-07-05 14:07

内容概述:区司法局7月1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区司法局7月1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区司法局7月1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健主持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事业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党员群众代表近40人参加会议。会议提出:一是加强研学,提高行动自觉性。要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党组带头学,领导干部引领学,切实把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代会精神上来,迅速掀起学习的热潮。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把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的重要学习内容,带着思考学,带着问题学,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为推动门头沟区司法行政事业更好发展提供动力支持。二是谋定而动,提高发力准确性。要加强思考,自觉增强政治定力,保持政治自觉,认清前行之路,认准发力方向。要始终以首都发展为统领,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生态立区、文化兴区、科技强区的发展战略,用法治铺就“绿水青山门头沟”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基底,推动门头沟生态涵养功能持续提升,打造践行“两山”理论北京样板,为首都发展筑牢绿色屏障。三是对标对表,提高实践主动性。要认真贯彻市委“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体要求,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首都发展的宏伟目标,深刻认识和把握未来五年全市和我区重点任务的战略要求,深刻认识和把握司法行政机关新的职责使命。聚焦党的二十大,按照部署安排,做好服务保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对照党代会精神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做好上半年工作总结,积极谋划、推动下半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