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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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局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周子鹏,电话:6984.5956。

一、概述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我局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们进一步完善机构,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局信息公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周子鹏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设在局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室,由法援科科长朱利平负责,明确6983.7674、6982.0148为受理政府信息查询及申请的专线电话。接待室配备了计算机、复印机、文件柜、饮水机、桌椅等,专门接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前来查询、申请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4.41%;法规文件类信息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25%;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47%;行政职责类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47%;业务动态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39%。

我局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除机构职能之外,主要是与我局业务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文件,例如《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等,对于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提供便利。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结合实际,严格按照统一的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并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开,以供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3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咨询情况

2011年,我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89人次。其中,现场咨询51人次,占总数的57.3%;电话咨询38人次,占咨询总数的42.7%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肩负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职能,与老百姓的法律需求密切相关,此类咨询相对比例较大。实际工作中,如何区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咨询与业务类咨询的相对比较困难。但因为我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工作的人员同时负责业务咨询解答,因此工作中也有相对的便利性。

八、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他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等。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59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59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互联网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 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掌握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

0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现场咨询数

0

电话咨询数

0

网上咨询数

0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0


附表四: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附表五:人员与支出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0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总额

0

与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总额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0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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