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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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法制办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报告后附相关统计图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电话:69843642

一、概述

201311日至20131231日间我办开展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3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办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主动公开信息累计数量1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我办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2人,同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01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13年,无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本办提起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未发生因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案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办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一是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人员安排和工作分配方面有待调整,应扩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范围,使每一信息产生点的负责人员都有权限报送信息,保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工作制度有待完善,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我办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做到及时、准确公开信息,依法受理公众的信息公开申请。

2013年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