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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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人员和收支情况,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周子鹏,电话:69842353。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规定》要求,2015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5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局信息公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周子鹏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设在局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室,由法律援助指导科科长朱利平负责,明确69837674、69820148为受理政府信息查询及申请的专线电话。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接待室配备了计算机、复印机、文件柜、饮水机、桌椅等,专门接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前来查询、申请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局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其中机构职能类5条,占总数的9.62%,规划计划类4条,占总数的7.69%,业务动态类43条,占总数的82.69%。年内,无法规文件类、行政职责类信息。

我局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主要涉及与我局业务职能相关的工作动态类信息,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行政部门的认知度。此外,我们结合《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更新。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结合实际,严格按照统一的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并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开,以供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人,同上年持平。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咨询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5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首先,我局承担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与百姓实际生活息息相关,因此接待咨询量相对较大。在受理咨询中如何区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与业务类咨询相对比较困难,这是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其次,局属各部门对信息报送及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

最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类型比较单一,更新信息主要集中在业务动态,但法规文件类、规划计划类信息更新较少,且机构职能类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细化任务,强化落实。抓好工作部署,将重点公开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做到责任明确,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进一步完善办理流程,各部门在公开信息前,要依法依规按程序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加强工作中的联动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要充分发挥局外网、门头沟区普法网以及普法杂志、广播、电视等传播政府信息的作用,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八、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他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等。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52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52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互联网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 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掌握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

0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现场咨询数

0

电话咨询数

0

网上咨询数

0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0

附表四: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附表五:人员与支出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0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总额

0

与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总额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附件: 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