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

索 引 号:11J024/ZK-2024-000019

公开责任部门:区交通局

信息名称:区交通局督在实处 察在要害 “三保”在行动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4-02-19 09:36

发布日期:2024-02-19 09:36

内容概述:区交通局督在实处 察在要害 “三保”在行动

区交通局督在实处 察在要害 “三保”在行动

近日,区交通局收到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关于《涉危险化学品运输案件相关信息函》后,高度重视,紧急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要求立刻到北京天龙燃气有限公司核实案件情况,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执法,全面梳理企业存在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涉及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立即约谈企业,要求企业负责人对此类行为进行自查,坚决杜绝此类行为发生;要求企业对涉事车辆京MLR830号轻型厢式货车注销了车辆道路运输证件,企业主动注销了京AMB731、京FKL862号涉嫌存在此类问题的车辆。

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到北京天龙燃气有限公司入户核查。经查,该企业涉事司机胡金秋和押运人员周华强已与北京天龙燃气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在进一步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深入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且未定期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区交通局执法人员对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对其违法行为处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