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

索 引 号:11J001/ZK-2023-000019

公开责任部门:区交通局

信息名称:关于《门头沟区关于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问答解读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2-12-16 13:47

发布日期:2022-12-16 13:47

内容概述:关于《门头沟区关于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问答解读

关于《门头沟区关于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问答解读

政策文件:《门头沟区关于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一、《门头沟区关于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2019年5月28日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专题研究,陈吉宁市长指示“各区要在既有限行货车区域范围基础上,凡是轨道交通到达区域和居住密集区域,均要加大对皮卡车控制力度;加强执法和非现场处罚力度,上路就打,形成震慑。”

为落实市领导工作要求,我区高度重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门头沟结合辖区实际,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提出了《关于对门头沟辖区部分路段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方案》,经区领导审阅,原则同意此方案,并于2019年7月26日以区政府名义报送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执行过程中,我区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以区政府名义先后于2019年发布了《门头沟区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2020年发布了《门头沟区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2022年为进一步规范发文主体,根据区领导指示精神和区司法局有关意见,由区政府发文改为由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北京市门头区生态环境局、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交通支队四家联合发文,同时对相关内容又进行了调整,并联合发布了本版《门头沟区关于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二、《门头沟区关于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落实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要求,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确保交通秩序安全、有序、畅通

  三、《门头沟区关于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通告主要内容包括四类限行路段,即每日6时至23时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通行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全天);每日6时至23时禁止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通等四类限行路段。

  四、《门头沟区关于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合理现象怎么办

  我们将持续关注禁限行措施的运行效果,如确实存在不合理现象,我们将及时根据市级部门发布的关于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禁限行措施,从其规定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