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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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是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不断夯实基础,成立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首长负责制,完善层抓层管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万无一失。

二是提出了以“培训为基础、操作是关键、施行达目的” 的工作方针。明确五项工作内容:一要深刻领会实质内容和重要意义;二要认真学习,全面掌握;三要明确责任,严格把关;四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办法和审批程序。五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搞好公开。

三是加强全员法治培训。2019年4月25日,本局讲师团成员对2019最新《国道条》进行全员培训,讲明变化条款。并在局内普法阵地“普法园地”上向全员发布新法规和培训课件,方便执法人员日常学习。

四是严格审查,强化监督,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审查机构。制定了门头沟区交通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施方案、门头沟区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门头沟区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规章的完善,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文件进行严格审查,避免文件泄密。

总之,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能够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循序渐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标准,深化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夯实基础,有效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2

 75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7

0

 11111

行政确认

0

+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9

 0

 284

行政强制

 11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328.878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下一步,交通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政务网站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内容,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统一认识,规范程序。我局将按照“应公开的主动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完善机制,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责任意识,及时统计信息,增加发布信息量,提高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广大群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服务。

(三)找准不足,深化完善。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找出差距与不足,借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较好单位的先进经验,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地址:门头沟区滨河路60号,联系电话:69842840。

业务办理地址: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二层综合窗口,业务咨询电话:69845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