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府办转发的《区劳动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开展2009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检查方案》(门政办发〔2008〕62号)通知要求,立足部门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和监督,区商务局经认真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业对2009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工作的领导,区商务局结合实际,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殿海 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宋茂清 商务局副局长
陈 颖 商务局副局长
王炳林 商务局副局长
牛德江 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李德泉 商务局法制科科长
杨在荣 商务局行业管理科科长
韩凤红 商务局粮食办公室主任
杨金鹏 商务局行业管理科副科长
李 亮 商务局行业管理科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局行业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宋茂清副局长兼任,联系电话(传真):69826432,联系人:杨金鹏。领导小组对商务局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工作进行全面领导,研究部署总体工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从商务局工作职能出发,认真落实全区关于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检查要求,督促行业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加强重视,及时解决,主要有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用工情况排查。指定专人对各单位进行走访,掌握一手用工情况,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引导和教育,确保做到无工资拖欠。
(二)加强对行业企业用工情况的了解和督促,从行业管理的角度号召广大企业正确对待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坚持依法办事,按照足额及时的原则发放。
(三)加强对行业重点工程建设的用工情况进行了解,确保政府工程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三、工作阶段划分
此次专项督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从
(二)对重点单位指导阶段。从
(三)总结阶段。全面总结此次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建立行业监管长效机制。
四、总体要求
各单位对此次专项督查工作要高度重视,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高度,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对于整改不合格、自查不彻底的企业,区商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