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索 引 号:11J026/ZK-2022-000096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名称: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强化隔离场所监督检查 扎实筑牢抗击疫情防线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2-05-28 13:00

发布日期:2022-05-28 13:00

内容概述:

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强化隔离场所监督检查 扎实筑牢抗击疫情防线

随着北京新冠疫情形势不断发展,为防止疫情蔓延扩散,落实确诊病例密接、次密接人员集中管控隔离工作,成为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区卫生健康监督所高度重视辖区内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以下简称“隔离点”)监督检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我区隔离点规范管理,坚决防止隔离人员隔离期间发生交叉感染,监督所特成立隔离点检查专班,所长陈涛任专班组长,传染病专业科室和全体蓝盾突击队员参与监督检查。

根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设置标准及管理技术指引(第八版)》及区卫生健康委相关要求,监督所结合工作职责,制订隔离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按照各级文件要求对我区已启用的隔离点进行现场监督,在监督检查中严格落实三项要求:一是提高工作认识。把疫情防控当做头等大事,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的总方针不动摇,保持辖区隔离点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取得监督实效,督促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落细。二是保持高度警觉性。对当前疫情发展形势保持高度警惕,严防麻痹松懈,强化底线思维,及时更新掌握全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补齐短板弱项,扎扎实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三是确保信息畅通。保持信息报送渠道通畅,每次监督检查结束后将情况汇总归纳,形成台账,研判风险,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至隔离专班并上报区卫生健康委。

下一步,监督所将根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设置标准及管理技术指引(第八版)》,参照市级督导要求,根据区卫生健康委工作要求,对隔离点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情况及集中隔离相关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和工作督导,随时研判疫情的发展,发挥卫生监督职能作用,扎实筑牢抗疫防线,全力保障隔离点工作人员和隔离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