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索 引 号:11J026/ZK-2022-000190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名称:门头沟区妇幼保健院被评为“母婴友好医院”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2-11-08 14:31

发布日期:2022-11-08 14:31

内容概述:

门头沟区妇幼保健院被评为“母婴友好医院”

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公布了2022年“母婴友好医院”名单,妇幼保健院成为门头沟区第一家被评为“母婴友好医院”的医疗卫生机构。

在区卫生健康委的支持和指导下,妇幼保健院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在抓好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强化质量控制措施,使孕产妇自然分娩率不断提高,支持促进母乳喂养的氛围更加浓厚。

2022年9月底,北京妇幼保健与优生优育协会原会长陈靖宇带领9名市级专家对区妇幼保健院开展评审验收。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齐桂平,妇幼和老年健康科科长刘艳莉,区妇幼保健院书记刘晓华、院长杨鹏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评审。

专家组深入产科、产房、孕妇学校、新生儿病区等重点区域进行了实地检查。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考察、孕产妇访谈、医护考核等形式对医院创建“母婴友好医院”工作进行综合评估。专家组对妇幼保健院创建“母婴友好医院”的基础条件、组织保障及技术力量给予了充分肯定。

“母婴友好医院”的成功创建,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妇幼保健院将以成功创建“母婴友好医院”为契机,按照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巩固“母婴友好医院”创建成果,坚持妇幼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发展方向,加强医疗服务内涵建设与质量控制,履行妇幼卫生公共职能,强化妇女妊娠风险防范,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为我区妇女儿童的平安健康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