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卫生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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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根据2008年度门头沟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门头沟区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门头沟区卫生局联系(地址:门头沟区石龙北路10号,邮编:102308,联系电话:010-60801936,电子邮箱:mtgwsj@bjmtg.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单位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可供群众公共查阅。截至2008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0.4%;法规文件类信息6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9.6%;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9%;行政职责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3%;业务动态类信息3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2.6%。

根据《条例》要求,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我们都要求主动公开。从5月1日以来,我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基本能够满足于广大群众的需求。

(二)公开形式

由于2008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一年,本单位积极开展《条例》宣传工作。悬挂了宣传横幅1条,印发宣传折页(指南)200份;利用电子触摸屏、摆放了纸制资料等形式,提供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文件汇编供群众查阅;对网站进行改版,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栏目,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便民服务上,设立卫生局全程办事代理大厅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点,并制作了办公标识;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公示了办公时间、电话、联系人及便民指南和各项工作制度;配备了电脑、电话、传真机、打印机、刻录机、复印机及文件柜、查阅桌椅等设施方便群众的多方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8年,我单位未有查阅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发生。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信息的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三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公开工作的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条例》办事,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完善和细化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我区卫生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北京市门头沟区卫生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卫生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