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

索 引 号:11J027/ZK-2021-000240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

信息名称:本市于2021年11月4日16时启动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措施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1-11-04 15:50

发布日期:

内容概述:本市于2021年11月4日16时启动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措施

本市于2021年11月4日16时启动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措施

    经生态环境、气象部门持续跟踪会商,11月3-6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受静稳、逆温、高湿等不利扩散条件影响,发生一次影响范围大、持续时间长的区域中重度污染过程。受不利气象条件和区域污染传输影响,本市空气污染逐步加重,11月4日夜间至6日白天可能达到5级重度污染。6日夜间起,受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规定,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2021年11月4日16时启动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

  要求相关单位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混凝土搅拌等施工作业;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对纳入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按照绩效评级等级和“一厂一策”应急预案要求,实施涉气排污工序、设备停限产。请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