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

索 引 号:11J027/ZK-2023-000092

公开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信息名称:联防联控永定河-官厅流域京冀联合执法持续开展中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8-07 09:23

发布日期:2023-08-07 09:23

内容概述:联防联控永定河-官厅流域京冀联合执法持续开展中

联防联控永定河-官厅流域京冀联合执法持续开展中

联防联控永定河-官厅流域京冀联合执法持续开展中

为进一步落实《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2023年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合联动执法工作方案》,形成行政交界区域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合力,7月,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怀来县分局围绕永定河流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本次行动累计检查移动源32辆次,发现并移交处罚7起;检查固定源4家次。双方约定逐步形成常态化机制。

强化涉水排污单位监管加强永定河-官厅流域环境隐患点排查,重点检查涉水企业生产状况、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污水达标排放和排污许可证办理等情况;结合主汛期对流域范围内污水处理站、医疗机构、沿河排口等点位增加执法监测频次,确保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严查各类违法排污行为,杜绝汛情期间发生次生环境污染问题。

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全面落实官厅水库流域联保联治要求,对流域区域内畜禽养殖企业以及官厅水库上游水源地开展巡河检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的环境监管,与相关执法部门联动检查非法水上旅游项目、捕捞、垂钓、游泳等行为,保障官厅水库水质安全,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落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聚焦交界区域周边移动源、扬尘源、工业源联合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依托进京口和主要道路共同开展重型柴油车执法检查;加大流域沿岸施工工地检查力度,并及时移送涉气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