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

索 引 号:11J001/ZK-2021-000179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

信息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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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有效性:

生成日期:2017-08-03 11:40

发布日期:2017-08-03 11:40

内容概述: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本市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二)负责本区环境问题的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参与协调与周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牵头本区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督查、督办、核查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街道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四)负责提出本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项目安排建议;参与编制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环境质量分析。

(五)负责本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落实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负责环境监察,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负责限期治理、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等制度的实施;参与促进清洁生产;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

(六)负责污染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按有关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指导、协调、监督本区生态保护工作,拟订本区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生态区创建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保护工作;依法对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本区辐射环境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落实辐射安全相关政策、规划;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对废弃的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九)负责本区环境监测;执行环境监测制度;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十)负责协调组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管理考核;负责环境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负责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驻区中央、市属单位及部队的环境保护工作。

(十二)按照《门头沟区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环境监察队、环境保护监测站、机动车排放管理站主要职责如下:

环境监察队主要职责:依照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本市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国家质量标准,负责本区大气、水、噪声、光、恶臭等环境监察;负责固定污染源的监管;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等制度的实施;落实各阶段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牵头组织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负责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察;承担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专项执法检查;负责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监察;协助做好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办理环境方面的来信来访和人大、政协的提议案,负责对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进行查处;负责全程办事代理工作;按照《门头沟区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环境保护监测站主要职责:依照本市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负责本区环境监测;执行环境监测制度;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落实年度上级下达的环境监测任务书中规定的监测任务;负责编制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负责环境应急监测工作;负责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管理考核的监测工作;负责为污染物减排、环境监管、环境统计、项目验收、环境信访、环境污染纠纷、环境安全决策、环境分析等提供监测数据;利用本站的仪器装备和技术力量提供委托监测服务;按照《门头沟区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动车排放管理站主要职责:依照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本市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国家质量标准,负责本辖区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施工工地工程机械尾气排放的执法监察;承担进京路口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机动车入户检查;依照有关标准,负责对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设施的监管;承办群众对机动车尾气超标车辆举报的查处;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门头沟区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共设6个内设机构,下设3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17名,工勤2名,实际20人;事业编制72名,实际59人;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1人,行政退休18人,事业退休8人;其他人员7人,其中:社会化用工7人。上述4家单位,全部纳入2016年度编报范围。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6,732.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63.3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69.4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5764.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2.0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其他收入499.0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97%。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48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1.1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2.21%;项目支出2014.2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7.79%;

2016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47.34万元。主要结余原因:一是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749万(用于燃煤锅炉改造补助项目)因削减燃煤的单位并不是都符合补助要求、部分企业在燃煤锅炉改造前未在我局进行备案、部分单位还没有上报补助申请材料等原因无法拨付资金。二是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资金727万由于资金到位时间晚,工程前期勘测、设计工作需时长等原因造成资金结余。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2.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5%;

节能环保支出3030.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92%。

农林水支出6.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155.0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63.88万元,下降29.1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55.09万元

2.“节能环保支出”2016年度决算3030.4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383.19万元,增长83.97%。其中: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754.1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本部分增长较少。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67.06万元,增长8.89%。

“污染防治”支出 799.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744.71万元,增长1300%。主要原因是监测站标准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支出93.2万元,燃煤锅炉改造补助351万元,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测系统177.23万元

“自然生态保护” 支出76.7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41.78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中央农村减排专项工程的前期设计勘测费。

“能源节约利用” 支出2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收到2013-2015年北京市节能减排奖励资金。

“污染减排” 支出1344.8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474.86万元,增长54.58%。主要原因是:其中基本支出为603.5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监测站标准化仪器配置343万。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支出292.9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92.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支出以前年度上交区级与市级资金。

3. 对年度安排项目资金量80%以上包括全部重点工程、为民办实事的项目进行简要说明。

1)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配置仪器403万元:该项目是根据《北京市区县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和《北京市区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达标验收办法》中规定的仪器设备配置要求,并结合我区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的现状进行配置。监测站购置仪器包括实验室常规检测仪器设备和应急监测仪器设备。

2)区环保局标准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配套项目449万元:该项目是根据《北京市区县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和《北京市区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达标验收办法》中规定的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对我局监测站现状进行工程配套项目改造。意在提高门头沟区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为城市环境治理提供数据支持。

3)建设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测系统196.9万元:机动车尾气管控是搞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压煤、控车、降尘、治污”四大工程之一,遥感监测是做好机动车尾气监管的主要手段。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测系统在门头沟区双屿十字路口东侧,对即将驶入我区的机动车实施尾气排放的在线监测,通过建立机动车排放数据库,为门头沟区的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评估与综合治理的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水源地标识设置费65万元:该项目是年初预算批复的常年项目,根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办法文件精神开展此项工作。意在告知进入水源保护区的人群主动保护该水源。

5)监控平台运行费71.4万元:该项目是年初预算批复的常年项目,该项目对镇级污水站运行情况进行在线监管。通过检测数据对水质情况进行调整。

6)机动车管理站费用29.5万元:该项目是年初预算批复的常年项目,主要是机动车排放站维持全年工作的日常运维费用。

7)空气子站维护费50.64万元:该项目是年初预算批复的常年项目,主要是对7个空气子站的运行维护支付费用。

8)监测站费用94.49万元:该项目是年初预算批复的常年项目,主要是监测站维持全年工作的监测工作所需的设备维护,委托监测等费用。

9)开展门头沟区中央农村节能减排专项工作资金727万:该项目是对妙峰山涧沟村和清水镇张家铺村污水管网升级改造。

10)燃煤锅炉改造项目1820万:根据北京市清空计划任务书进行常年的燃煤锅炉改造补助,对已完成改造并符合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补助要求的单位,在改造工作审核合格后对改造单位进行补助。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16年度决算0 万元。本年无此项内容。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16年度决算0 万元。

本年无此项内容。

3. 对年度安排项目资金量80%以上包括全部重点工程、为民办实事的项目进行简要说明。

本年无此项内容。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71.14万元,年初预算1445.05万元,增26.09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人员工资小幅增加。

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1036.6万元,年初预算960.58万元,增加76.02万元,主要增原因:在职人员物业补贴、交通补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以及调整工资结构增资因素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146.58万元,年初预算191.7万元,减少45.12万元,主要减少原因由于车改,车辆费用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287.97万元,年初预算262.77万元,增加25.2万元,主要增加原因 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小幅提高;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万元。

本年无此项内容。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门头沟环境保护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单位包括所属1家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0.45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61.03万元,减少40.5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6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增(减)原因无;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需列示主要出国的会议、培训等事项)等方面,2016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年无此项内容。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8.34万元,减少8.34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贯彻党的政策,厉行节俭,减少开支;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主要接待事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本年无此项内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决算数20.4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52.68万元,减少32.23万元,主要减少原因公务车改革,车辆减少,费用减少。其中:燃油费减少,维修费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 0 万元。本年无此项内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20.4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52.68万元,减少32.23万元,主要减少原因公务车改革,车辆减少,费用减少。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7.7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1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54万元。

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7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4家,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46.58万元,比上年减少22.53万元,减少原因:车改后,车辆减少,与其相对应的车辆费用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口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6.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年末数总额2075.3万元,其中:房屋面积2204平方米,186.62万元;汽车19辆,368.17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0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无此项内容。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无此项内容。

十二、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

本年无此项内容。

附件: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