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局

索 引 号:11J029/ZK-2021-000052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局

信息名称:门头沟区水务局公布水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和监督方式

文   号:

信息有效性:

生成日期:2021-06-11 16:52

发布日期:2021-06-11 16:52

内容概述:门头沟区水务局公布水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和监督方式

门头沟区水务局公布水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和监督方式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活动,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京津冀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水政法〔2021〕123 号)、《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区在2021年5 月至11月期间组织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现公布水资源违反行为举报和监督方式如下:

水资源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10-69857461

受理时间9:00-18:00

水利部水资源违法行为监督举报电话12314

监督举报平台(http://supe.mwr.gov.cn/)

如有单位个人发现以下违法行为,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进行举报:

1.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包括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取得取水许可证擅自取水、取水许可证逾期未及时延续等;

2.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包括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取水许可事项变更未履行批准手续,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改变等;

3.未按照规定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

4.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的;

5.其他违反水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