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局

索 引 号:11J029/ZK-2022-000049

公开责任部门:区水务局

信息名称:2021年度门头沟区水务局部门决算说明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2-07-27 14:10

发布日期:2022-07-27 14:10

内容概述:2021年度门头沟区水务局部门决算说明

2021年度门头沟区水务局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本部门共设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工程计划科、水资源科、综合管理科。下设个事业单位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区水行政条规并组织实施。

统一管理本区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大汽水);制定本区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有关流域水资源的规划开发,并监督实施。

负责本区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负责本区供水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本区自备井的管理;负责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的管理;负责超计划加价水费征收;制定水资源的保护措施并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本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组织拟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有关标准、措施,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区水的长期供求计划、村镇供水规划及合理的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

负责本区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负责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

负责本区河道、水库、湖泊、堤防保护的管理工作;监测河流、湖泊、水库及饮水区等水域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研究提出水功能区的划分、限制排污总量和水环境治理的意见,并监督实施。

负责本区水务工程和水务设施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重点水务基建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务工程的规程、规范;负责水务工程的质监、竣工、验收工作。

组织、协调本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负责本区水土保持工作。

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河道清障、水利工程的管理、检查和维修等工作。

负责本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和各镇之间的水事纠纷。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共设5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20名,实际21人;事业编制96名,实际82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行政退休0人,事业退休0人;其他人员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金额到分,加千分号,百分数留一位小数,以下同)

2021年度收、总计641,127,128.48元,比上年减少26,090,005.98元,减少3.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11,587,008.87元,比上年增加68,579,171.19元,增长1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1,388,697.68元,占收入合计的90.2 %;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事业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 %;经营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50,198,311.19元,占收入合计的59.8 %。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67,596,445.25元,比上年减少67,182,819.86元,下降12.6%,其中:基本支出30,541,281.61元,占支出合计的6.5%;项目支出467,055,163.64元,占支出合计的93.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支出合计的0.0%;经营支出0.00元,占支出合计的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支出合计的0.0%。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641,127,128.48元,比上年增加49,211,856.38元,增长8.3%。主要原因:建设项目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359,150.2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3,421.32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

节能环保支出43,879,522.98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8%;

城乡社区支出2,204,603.6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

农林水支出270,241,602.37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033,421.32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3,868,946.02元,增长95.9%。主要原因:年初预算申报退休人员支出,决算调整退休人员

2、“节能环保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3,879,522.98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375,822.98元,增加27.2%,主要原因:建设项目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204,603.60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204,603.60元,增加100%,主要原因:项目临时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70,241,602.37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6,859,332.04元,增加47.4%,主要原因:建设项目增加。

5、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第二再生水厂运行项目支出18,910,000.00,主要用于我区第二再生水厂运行维护费支出;

第二阶段中小河道治理工程-非防洪工程支出13,605,358.11元,主要用于我区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区级配套资金支出;

2021年黑河沟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尾款支出15,480,043.88元,主要用于我区黑河沟治理工程项目尾款;

2021年门头沟区农村用水计量安装工程支出14,400,000元,主要用于我区农村用水计量安装工程建设;

2021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央资金项目支出11,648,700元,主要用于我区清水镇上清水村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支出;

镇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维护项目支出20,001,095.49元,主要用于我区镇、村污水出事运维的费用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65,223.5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85,581.98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2%;

城乡社区支出50,079,641.56元,站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6,985,581.98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822,381.98元,增长(下降)4180.3 %。主要原因:项目临时追加

2、“城乡社区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50,079,641.56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4,079,641.56元,增长92.6 %。主要原因:市级临时追加项目

3.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第二再生水厂运行项目支出18,910,000.00元,主要用于我区第二再生水厂运行维护费支出;

镇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维护项目支出20,001,095.49元,主要用于我区镇、村污水出事运维的费用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0,541,281.61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105,670.23元,减少11.8%。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6604186.46元,年初预算27437075.52元,减少832889.06, 主要原因:津贴补贴发放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2874856.55元,年初预算1591930.38元,增加1282926.17, 主要原因:劳务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1062238.60元,年初预算4175670.80元,增加(减少)0.00, 主要原因:预算中包含退休人员支出,决算中没有退休人员支出数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00元,年初预算0.00元,增加(减少)0.00, 主要原因:

(二)2021年本部门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减少)0.0%。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0.00元,年初预算0.00元,增加(减少)0.00,主要原因: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0.00元,年初预算0.00元,增加(减少)0.00, ,主要原因: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0.00元,年初预算0.00元,增加(减少)0.00,主要原因: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00元,年初预算0.00元,增加(减少)0.00,主要原因:

(三)2021年本部门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减少)0.0%。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0.00元,年初预算0.00元,增加(减少)0.00,主要原因: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0.00元,年初预算0.00元,增加(减少)0.00,主要原因: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0.00元,年初预算0.00元,增加(减少)0.00,主要原因: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00元,年初预算0.00元,增加(减少)0.00,主要原因: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if !supportLists]-->一、<!--[endif]-->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没有此经费填写“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单位包括所属个行政单位、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个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4,660.82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03,908.24元,减少189,247.42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决算数0.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元,增加(减少)0.00元。主要增(减)原因:本部门无此预算

2.公务接待费

2021年决算数0.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904.00元,减少3,904.00元,主要增(减)原因:本单位未发生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决算数114,660.82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00,004.24元,减少185,343.42元,主要增(减)原因:车辆出行次数减少。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元,增加(减少)0.00元。主要增(减)原因2021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14,660.82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00,004.24元,减少185,343.42元,主要增(减)原因:车辆出行次数减少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40,000.00元,公务用车维修45,894.00元,公务用车保险28,348.57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418.25元。

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8,820.06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723,013.66元,比上年增加49,166.84元,增加原因:使用上年结余办公经费,导致本年数据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855,475.2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076,677.8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9,688,766.7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090,030.68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17,770.9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317,770.9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

四、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总额0.00元,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固定资产年末数总额(原值)21,438,181.50元,折旧:14,233,410.23元,净值:7,204,771.27;其中:房屋面积5,532.98平方米,原值:9,312,713.09元,折旧:4,840,662.02元,净值:4,472,051.07元;汽车13辆,原值:2,168,913.72元,折旧:1,108,840.23元,净值:1,060,073.49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在山洪灾害防治区开展山洪灾害预案编制、建设监测系统、预警系统。

第四部分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水利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水务工作的发展实际,我局共计划启动实施重点工程、重点工作约50余项,其中承担区级重点工程8项、市级年度绩效任务4项,计划通过开展河道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场建设及改造工程、供水管线建设工程、水厂建设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工作,积极推进完成河道治理、污水处理及节约用水等任务。

<!--[if !supportLists]-->(二)<!--[endif]-->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①根据“流域规划、属地落实,河长负责、统筹兼顾,专业管护、分步实施,强化考核、以奖代补”的试点原则,达到河道管护范围内无垃圾杂物、无水面漂浮物、无盗采砂石、无新增违建、无污水直排、无黑臭水体的管护目标。

②做好河湖景观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和绿化养护优美健康常态化,充分发挥河湖景观的最大效益,大力提升我区水岸经济发展水平,为地区发展创造优美的环境,促进水岸经济发展,加快推进生态涵养发展区建设进程,为我区人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娱乐的场所。

③服务区域内排水正常,有效治理污水入河,制止污水流入河道,改善水环境,促进全区污水治理,确保下游水质达标,为人民的良好生产、生活创造条件。

④沟道内无私搭乱建、堆放垃圾等影响行洪安全行为活动;无取土、挖沙等造成水土流失和破坏生态环境活动;无不达标排污等影响水质、水环境的活动;沟道清洁、保证行洪畅通。

⑤改善生态环境,为地区发展绿色产业创造条件,减少水土流失,增加就业机会,带动地区产业发展。

⑥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加快构建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努力提升我区水生态环境建设水平,提升我区水岸经济发展和城市竞争力,优化了我区投资环境,为河道水岸经济长足发展夯实基础,同时拉动旅游业增长。力争到2021年底,主要河湖实现水清、岸绿、安全、宜人。

⑦按时、保质完成北京市水务局及门头沟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数量

序号

绩效指标

计划值

完成值

偏差原因

1

工程治理流域面积 

56平方公里 

56平方公里

 

2

全年污水处理量 

1500万吨 

1500万吨

 

3

1、河湖水域保洁面积;2、绿地维护面积;3、河湖钢坝闸维护;4、橡胶坝维护;

1、235万平方米;2、225万平方米;3、6座;

4、1座。

1、235万平方米;2、225万平方米;3、6座;

4、1座。

 

产出质量:达到设计标准,按照设计标准执行。

产出进度:按照设定目标实施

产出成本:控制在预算成本内

2.效果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水环境得到提升,助力房地产业发展,为游客提供良好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社会效益:周边环境得到改善,给居民创造良好居住环境,周围水质环境改善,不在排放未达标污水。

环境效益:排放水达到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水质,地下水质量得到提升。

可持续影响:长期环保达标,不排放污水,污水处理达标,水质安全

服务对象满意度:满意

(四)总体评价结论

1.绩效自评总分:89

2.存在的问题:

门头沟区汛后水毁恢复项目,因资金到位较晚,无法形成支付,绩效无法自评。

门头沟区军庄镇供水干线及配套工程项目:已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因工程尚未开工,前期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中,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2021年度没有资金支出,绩效无法自评。

门头沟区三家店积水点治理等四项工程项目,因资金到位较晚,无法形成支付,绩效无法自评。逐步完善资金申报流程,加快项目推进,做到申报有依据,支付有凭据,绩效有效果。

3.改进措施:本单位通过整体绩效评价工作,从中发现很多不足,尤其是项目前期制定的目标不是很明确,细化工作不到位,存在于写表面效果的问题,没有认识到项目建设的长期效益,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加大项目前期评价及自评效果的应用,做到用好、用到财政资金。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局对2021年度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评价项目61个,涉及金额37,998.41万元。具体项目自评情况详见《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及各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56个,评价得分在80-90分(含80分)的2个,评价得分在60-80分(含6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3个。

(二)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名称:门头沟区水务局斋堂水厂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概况:门头沟区斋堂联村供水厂(以下简称“斋堂水厂”)位于斋堂水库东侧500处,供水水源类型为地表水,2008年4月正式投入生产,供水厂计划为17个村及5家企业提供联村供水服务,总服务人口10410人。目前实现联村供水范围8个村及5家企业,人口约4518人。自水厂正式投入生产至今,已运行12年,未进行过升级改造,目前部分重要存供水设施设备存在老化损坏,存在供水安全隐患,如机械澄清搅拌池无法实现正常排泥,重力无阀过滤器不能正常反洗;消毒加药采用粉剂投加,产生气溶胶,危害操作人员健康;厂区附属设施年久失修,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厂区电源容量不足;仪控系统失效,自控、监控及安防系统失效、缺失。

城市供水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供水对保证城市经济的稳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至关重要。2021年2月1月,斋堂水厂被推选为五个“北京市示范级乡镇集中供水厂”之一,鉴于斋堂水厂目前存在较大供水安全隐患,同时自身运营存在较大安全生产隐患,厂区的电源容量、仪控安防系统均已无法满足北京市示范级乡镇集中供水厂的建设标准,同时为了迎接并顺利通过水利部组织的2021年度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遴选,门头沟区水务局(以下简称“区水务局”)申报了本项目,项目计划通过生产工艺升级改造、厂区建筑设施修缮更新、电器容量升级及自动化控制升级改造等工作,解决斋堂水厂的供水及生产安全隐患,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现集中供水厂规范化管理。

<!--[if !supportLists]-->3.<!--[endif]-->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通过完成此项工作,对水厂提质增效,使其达到乡镇集中供水厂规范化管理标准通过完成此项工作,对水厂提质增效,使其达到乡镇集中供水厂规范化管理标准,保证处理水工艺完好,实现数据实时监控,保证供水质量以及供水安全,保障附近村民及企业安全用水量,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促进可持续发展。

4.项目资金到位及执行情况

本项目年度预算金额为752.6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752.6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截止到2021年12月底,本项目共支出752.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52.6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主要围绕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进度、产出成本等进行分析说明。

2)效果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污泥池一座,已完成。

质量指标。安全供水保障率达到90%

进度指标。因天气原因,无法实施混凝土结构,完成50%工程量。

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内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不涉及

社会效益。供水能力得到提高

生态效益。不涉及

可持续影响。长期

6.存在的主要问题:本项目因天气原因,无法实施混凝土结构工作。

7.改进措施:冬奥、残奥会闭幕后加快施工进度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请参考《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门财绩效〔2022〕28号)要求,将本部门本单位填报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公开数量至少50%以上)电子版汇总到1个文件夹中,作为部门决算草案的附件。

附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门头沟区水务局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21年度门头沟区水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度门头沟区水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项目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