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局

索 引 号:11J029/ZK-2020-000013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局

信息名称:2020年门头沟区水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及报表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0-02-07 11:26

发布日期:2020-02-07 11:26

内容概述:2020年门头沟区水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及报表

2020年门头沟区水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及报表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门头沟区水务局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情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区水行政条规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本区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大气水);制定本区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有关流域水资源的规划开发,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本区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负责本区供水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本区自备井的管理;负责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的管理;负责超计划加价水费征收;制定水资源的保护措施并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本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组织拟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有关标准、措施,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区水的长期供求计划、村镇供水规划及合理的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本区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负责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

(六)负责本区河道、水库、湖泊、堤防保护的管理工作;监测河流、湖泊、水库及饮水区等水域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研究提出水功能区的划分、限制排污总量和水环境治理的意见,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本区水务工程和水务设施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重点水务基建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务工程的规程、规范;负责水务工程的质监、竣工、验收工作。

(八)组织、协调本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负责本区水土保持工作。

(九)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河道清障、水利工程的管理、检查和维修等工作。

(十)负责本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和各镇之间的水事纠纷。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门头沟区水务局共设5个内设机构,下设8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20名,实际22人;事业编制99名,实际83人;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1人,行政退休29人,事业退休18人;其他人员30人,其中:社会化用工24人。

三、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39,622,972.82元,较2019年预算收入378,156,883.92元,下降10.2%,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工程项目减少。包括:财政拨款339,622,972.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8,354,172.8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268,80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39,622,972.82元,较2019年预算支出378,156,883.92元下降10.2%。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工程项目减少

  (一)按支出内容分,其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3,204,676.7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9.8%。

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06,418,296.12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90.2%。

  (二)按照资金性质分,其中:

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8,354,172.82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87.8%。

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268,800.0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2.2%。

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0%。

五、“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的单位范围

门头沟区水务局部门“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2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5,636.24元,比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减少156,720.48元,同比下降30.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00元,主要原因:此项为区级预留资金,年中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另行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52,032.00元,比2019年预算数51,936.00元增加96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预算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00元,主要原因:此项为区级预留资金,年中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另行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303,604.24元,比2019预算数460,420.72元减少156,816.48元。主要原因:车辆更新后预算标准降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6,573.02元,比2019预算数721,634.54元增加35,061.52元,同比下降4.9%,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其中:会议费5,580.00元(此项资金为公用定额中差旅费及小型会议费总额的50%),培训费15,580.00元。

六、本部门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财政拨款预算3,140,200.00元,主要包括日常执法等购置支出(详见附表2-8)。       

本单位不涉及政府购买服务相关事项。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事项    

八、部门整体及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一)根据“流域规划、属地落实,河长负责、统筹兼顾,专业管护、分步实施,强化考核、以奖代补”的试点原则,达到河道管护范围内无垃圾杂物、无水面漂浮物、无盗采砂石、无新增违建、无污水直排、无黑臭水体的管护目标。

(二)做好河湖景观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和绿化养护优美健康常态化,充分发挥河湖景观的最大效益,大力提升我区水岸经济发展水平,为地区发展创造优美的环境,促进水岸经济发展,加快推进生态涵养发展区建设进程,为我区人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娱乐的场所。

(三)服务区域内排水正常,有效治理污水入河,制止污水流入河道,改善水环境,促进全区污水治理,确保下游水质达标,为人民的良好生产、生活创造条件。

(四)沟道内无私搭乱建、堆放垃圾等影响行洪安全行为活动;无取土、挖沙等造成水土流失和破坏生态环境活动;无不达标排污等影响水质、水环境的活动;沟道清洁、保证行洪畅通。

(五)改善生态环境,为地区发展绿色产业创造条件,减少水土流失,增加就业机会,带动地区产业发展。

(六)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加快构建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努力提升我区水生态环境建设水平,提升我区水岸经济发展和城市竞争力,优化了我区投资环境,为河道水岸经济长足发展夯实基础,同时拉动旅游业增长。力争到2020年底,主要河湖实现水清、岸绿、安全、宜人。

(七)按时、保质完成北京市水务局及门头沟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本部门所有项目绩效目标表单独附后,汇总表详见附表2-10。

九、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一)2020年河湖景观管护项目46,840,179.92元:用于安排用于安排门城湖、龙泉湾、城子沟、黑河沟、中门寺沟、冯村沟、西峰寺沟范围内的环境保洁、绿化养护、设施维护、钢坝闸和机电养护、变压器养护、水质净化和补充景观用水等支出支出.本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加快构建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努力提升我区水生态环境建设水平。

(二)第二再生水厂运行项目25,000,000.00元:用于安排门头沟区第二再生水厂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本项目绩效目标:正常运行管护,确保再生水水质达标。

(三)镇村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项目12,750,000.00元,主要用于安排我区镇、村级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本项目绩效目标:正常运行管护,确保镇村污水水质达标。

(四)门头沟水毁修复工程1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安排我区范围内的6个镇10个村,修复改造河道9条,2处高边坡防护等。本项目绩效目标:治理河道周边,创造优美环境。

(五)门城水厂工程项目10,023,940.00元,主要用于门城水厂配套设施建设。本项目绩效目标:加快实施建设,确保水厂运行。

(六)第二阶段中小河道治理工程项目20,918,940.00元,主要用于我区第二阶段中小河道治理工程款支付。本项目绩效目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优美人居环境。

(七)门头沟区石门路污水泵站工程8,300,000.00元,主要用于石门路污水泵站建设费用。本项目绩效目标:建设污水泵站,处理污水确保水质达标。

(八)门头沟区三位一体城市景观提升环境保障工程21,000,000.00元,用于满足绿海运动公园、永定湖公园和石龙科技公园景观及行船水位,提升居民休闲娱乐的亲水环境。本项目绩效目标为:实现河湖水清、岸绿、安全、宜人的总体目标。 

(九)门头沟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21,656,246.00元,主要用于门头沟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支出。本项目绩效目标:建设水土保持项目,改善自然环境,改造居民生活环境。

  国有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固定资产总额2,267.25万元其中:房屋面积5,532.98平方米,947.08万汽车16辆304.13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0万元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节水创建:建设节水型社会是规模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节水型社会的建设,不仅要通过水资源的有形节约来体现,更要通过人们的意识形态来体现。通过人们思想认识的提高和观念的转变,指导人们采取科学的用水方法,养成良好的用水行为。北京市于1997年开始进行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考核指标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定量考核指标,包含用水器具漏水率,节水器具普及率、人均用水水平;二是基础管理指标,包含组织落实、小区公共用水部分无违章现象、经常开展节水宣传。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门头沟区水务局部门

预算报表

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局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