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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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13件。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0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2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信息公开网站公开0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13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本单位申请总数为0件。

2.答复情况

本单位答复数为0件。

(三)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1.行政复议。

本单位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

2.行政诉讼。

本单位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3.举报。

本单位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0

 10

 1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0

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们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执行情况取得较大进展,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工作人员综合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部门间衔接配合还需加强,与社会群众对公开工作的需求来比整体工作及部分环节还需进一步优化等。

2、改进情况

我局将继续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学习借鉴其他委办局有关工作的先进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加强本局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加强栏目内容建设。

二是进一步深化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加强与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联系,规范完善科室间衔接环节,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三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宣传和督察督办工作力度,增强公开意识,完善公开目录,细化分类,及时公开北京市门头沟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区级)涉及我局内容。

五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根据区政务服务局通知以及第三方测评报告,多次开展自查整改工作。首先按要求以及我局实际情况更新完善了信息公开全清单和信息公开指南。其次针对测评报告中的问题,及时补齐缺失字段,更新信息公开内容。再次进行政务新媒体自查,并保证良好的运行维护、信息发布和互动留言等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继续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改进不足,提高效率,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