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索 引 号:11J030/ZK-2021-000167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信息名称:2020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本级)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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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2021-08-12 09:55

发布日期:2021-08-12 09:55

内容概述:2020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本级)决算公开说明

2020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本级)决算公开说明

2020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本级)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门头沟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简称区园林绿化局)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北京市门头沟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绿化办)牌子。

第三条区园林绿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园林绿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行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本区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园林绿化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贯彻落实北京市防沙治沙规划和建设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本区森林、湿地、草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本区林业和湿地生态补偿工作。

(三)负责本区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本区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本区林地管理,拟定本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湿地生态保护工作,拟订本区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本区湿地的开发和利用。组织指导本区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四)贯彻执行北京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北京市公园、绿地、森林、湿地和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贯彻落实北京市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区级(含)以上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本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区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本区公园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公园建设和管理。负责本区公园、绿地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

(六)负责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本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组织、指导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

(七)负责监督管理本区自然保护地。拟订本区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本区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照程序报批,承担本区世界自然遗产申报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本区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负责本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推进本区园林绿化改革相关工作。贯彻执行集体林权制度,负责拟定本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本区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本区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九)贯彻落实北京市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执行相关发展规划。负责本区林果、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等行业管理。负责本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本区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组织、指导本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本区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本区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本区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本区林业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本区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一)依法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本区森林公安队伍,查处破坏本区森林资源的案件。负责本区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本区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本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本区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局,以本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三)拟订本区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负责本区园林绿化信息化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区林业碳汇工作。承担本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负责本区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协调本区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园林绿化局要切实加大本区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首都西部生态安全。加快建立本区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本区相关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共11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33名,实际33行政工勤人员实际3人,政法专项编制10名,实际10人;离退休人员58人,其中:离休6人,行政退休52人;其他人员1人,其中:社会化用工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金额到分,加千分号,百分数留一位小数,以下同)

2020年度收、总计425,432,032.29元,比上年减少330,816,080.28

元,下降43.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49,290,496.75元,比上年减少269,521,113.42元,下降4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871,060.70元,占收入合计的92.7%;其他收入25,419,436.05元,占收入合计的7.3%。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8,967,976.19元,比上年减少408,697,596.77元,下降59.4%,其中:基本支出18,266,134.37元,占支出合计的6.5%;项目支出260,701,841.82元,占支出合计的93.5%。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6,083,773.60元,比上年减少307,129,060.69元,下降43.7%。主要原因:2020年度整体预算减少,同时,2020年新一轮百万亩等建设项目资金减少了278,955,300.00元,也是2020年财政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071,338.6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2,747.89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

卫生健康支出78,000.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

节能环保支出621,189.09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

城乡社区支出1,499,411.62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

农林水支出140,899,990.07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972,747.89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14,894.85元,增长12.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20年度决算1,972,747.89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14,894.85元,增长12.2%。主要原因:主要为离退休人员调资增加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78,000.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8,000元,增长100%。其中:

“公共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78,000.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8,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追加“千人战疫”专项行动补助资金。

3、“节能环保支出”2020年度决算621,189.09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21,189.09元,增长100%。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0年度决算621,189.09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21,189.09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追加森林公安派出所应急救援大队冬季采暖煤改电项目款。

4、“城乡社区支出”2020年度决算1,499,411.62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99,411.62元,增长100%。其中: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1,499,411.62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增加1,499,411.62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调整。

5、“农林水支出”2020年度决算140,899,990.07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3,273,206.21元,下降23.6%。其中:

“林业和草原”(款)2020年度决算140,899,990.07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3,273,206.21元,下降23.6%。主要原因:年中调整项目,2020年新一轮百万亩项目预算减少。

6、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1)完成2020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20年项目(林业部分)困难立地造林1500亩、封山育林151000亩,总投资22,507,329.00元。该工程于513开工,目前已全部完工。

2)完成门头沟区2020年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项目。项目总建设任务87000亩,投资38,152,400.00元,含斋堂镇40560亩、建设综合示范区2处共5675亩。目前该项目已完成。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154,404.4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123,154,404.45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23,154,404.45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3,154,404.45元,增长1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23,154,404.45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3,154,404.45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追加门头沟区2020年浅山荒山造林工程、门头沟区2019年浅山荒山造林工程、门头沟区永定河滨水森林公园工程、门头沟区2019年浅山荒山造林工程、门头沟区2019年平原造林工程款。

2、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1)完成门头沟区2020年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总任务9900亩,总投资金84,150,000.00元。2020年荒山造林工程到位资金60,000,000.00元,支出60,000,000.00元,项目主体完工并根据合同和进度,支出率达到100%;

2)门头沟区永定河滨水森林公园工程到位资金49,000,000.00元,根据项目进度及合同支出23,824,800.00元,结余资金中14,000,000.00元为年末资金到较晚,已超出项目支出进度

3)门头沟区2019年浅山荒山造林工程,到位资金20,876,100.00元,支出20,876,100.00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本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8,264,871.30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374,646.33元,减少24.0%。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15,460,906.36元,年初预算15,012,051.20元,增加448,855.16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813,964.77元,年初预算5,901,013.39元,减少5,087,048.62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1,990,000.17元,年初预算1,726,453.04元,增加263,547.13元;

4.资本性支出: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2020年本单位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三)2020年本单位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单位包括1个行政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8,000.97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01,282.00元,减少143,281.03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决算数0.00元,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无增减变化

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

2.公务接待费

2020年决算数10,219.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69,232.00元,减少59,013.00元,主要减原因严格加强公务接待的管理,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决算数为实际支出金额,预算数为年初根据预算定额的测算数;

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市局、市发改委等专项检查。公务接待14批次,公务接待30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决算数47,781.97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32,050.00元,减少84,268.03元,主要减原因为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严格规范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使用。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00元,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元,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47,781.97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32,050.00元,减少84,268.03元,主要减原因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严格规范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使用。

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0,000.00元,公务用车维修28,735.30元,公务用车保险9,046.67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0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9,556.39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813,964.77元,比上年减少148,778.93元,减少原因:压缩行政经费,调整人员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163,299.6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468,085.0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95,214.63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四、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固定资产年末数总额7,161,478.00元,其中:房屋面积2,354.30平方米,2,049,616.00元;汽车5辆,1,036,650.00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

本年无此项内容

、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全面掌握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通过遥感判读区划结合现地核实验证的方法,加大对涉林案件的发现、查处和督办整改力度,坚决遏制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推动本市国家级公益林建设成效监测,将北京市林地“一张图”升级为北京市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保持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的现势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为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支撑。

第四部分2020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本级)2020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评价项目57个,涉及金额28381.25105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57个,评价得分在80-90分(含8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80分(含6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报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自评表详见附件)

2020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本级)决算公开报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