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索 引 号:11J030/ZK-2022-000014

公开责任部门:区园林绿化局

信息名称:2022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园管理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2-02-10 11:22

发布日期:2022-02-10 11:22

内容概述:2022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园管理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园管理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门头沟区公园管理中心

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2021年本单位进行了事业单位改革,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上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具体情况,即:本单位是园林绿化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2名,设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3名(正科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0正15副。内设机构10个科室,即办公室、公园管理部、绿化部、平原造林部、工程项目部、养护一部、养护二部、养护三部、安全应急部及财务部。

主要职能:参与编制本区公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公园的登记注册、公园资源调查评估、对公众信息服务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落实本区公园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公园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参与编制本区城镇园林绿地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本区绿地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承担本区城镇绿地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的具体工作。制定平原造林养护管理方案,承担本区平原造林工程林木及配套设施养护管理工作。完成区园林绿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门头沟区公园管理中心事业编制82人,实际76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6,635.93万元,比2021年4,744.85万元增加1,891.08万元,增长39.9%。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635.93万元,比2021年4,744.85万元增加1,891.0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437.5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6.7%,比2021年471.91万元增加1,965.68万元,增长416.5%(因机构改革,7个单位合并为1个单位)。

(二)项目支出预算4,198.34万元,比2021年4,272.94万元减少74.60万元,下降1.7%,减少原因为部门预算项目减少。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园管理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65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3.3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0.00万元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此项为区级预留资金,年中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另行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0.2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0.04万元增加0.2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定额预算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50.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0.00万元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50.4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27.29万元增加23.11万元,主要原因:虽然2022年车辆预算定额标准降低,但是因事业单位改革合并,单位车辆从11辆增加到28辆,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园管理中心政府购买采购预算总额3,134.43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园管理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占全部预算项目9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198.34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三)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1.公园管理中心绿地养护项目(区级外包养护费)1,595.51万元:用于安排公园绿地养护支出。

2.公园管理中心绿地养护项目(市级外包养护费)项目1,404.34万元:用于安排公园绿地养护支出。

六、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固定资产总额396.54万元,其中:房屋面积0平方米,0万元;汽车11辆,292.24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分级养护管理:根据园林绿地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和养护管理水平的高低而将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分成不同等级。由高到低分为:特级养护管理、一级养护管理、二级养护管理等三个等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门头沟区公园管理中心预算报表

5062022年门头沟区公园管理中心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