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索 引 号:11J030/ZK-2022-000013

公开责任部门:区园林绿化局

信息名称:2022年门头沟区西峰寺林场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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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2-02-10 11:21

发布日期:2022-02-10 11:21

内容概述:2022年门头沟区西峰寺林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门头沟区西峰寺林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门头沟区西峰寺林场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管理区域内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管理区域内国有林场规划计划编制,森林培育与经营,护林防火,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苗木与花卉栽培销售。

单位为区园林绿化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独立编制机构1个。本年度无变动情况。

年末实有人数73;在职人员29,比上年减少6人,调出6人;退休人员44人,比上年度减少2人,去世2人。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门头沟区西峰寺林场事业编制31人,实际29人 。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本年度主要任务为完成国家重点公益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及生态林管护等工作。通过防火工作,减少了森林火灾发生的隐患,有效的保护了单位的林业资源,改善了林区树木生长环境,促进林区树木生长。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998.51万元,比2021年1,204.33万元减少205.82万元,下降17.1%。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998.51万元,比2021年1,204.33万元减少205.82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比2021年0万元增加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913.1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1.4%,比2021年1,095.35万元减少182.17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调出6人,退休人员去世1人。

(二)项目支出预算85.33万元,比2021年108.98万元减少23.65万元,下降21.7%,减少原因为2022年一次性项目减少。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资金项目经费、森林管护项目经费、电费缺口资金经费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门头沟区西峰寺林场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为本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9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5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此项为区级预留资金,年中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另行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0.0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0.11万元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调出6人,退休人员去世2人,人员经费减少,提取公务接待费随之减少。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弥补办公费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3.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3.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5.12万元减少1.52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我单位车辆整体定额标准18000元/辆*2辆。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门头沟区西峰寺林场政府购买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门头沟区西峰寺林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不涉及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门头沟区西峰寺林场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4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5.33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1.门头沟区西峰寺林场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资金项目35.71万元:用于安排常驻护林巡护人员11人工资、购置防火手套21副、风力灭火机3台、割灌机1台、有害生物普查1150亩支出(主要支出方向)。

2.门头沟区西峰寺林场森林管护项目39.35万元:用于安排常驻护林巡护人员9人工资、清理可燃物656亩、病虫害综合防治1428亩支出 。

(六)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固定资产总额206.91万元,其中:房屋面积2211平方米;汽车2辆,汽车28.45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国家重点公益林:国家级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以发挥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功能为主要目的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门头沟区西峰寺林场预算报表

2022年门头沟区西峰寺林场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