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索 引 号:11J030/ZK-2022-000060

公开责任部门:区园林绿化局

信息名称:2021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2-07-27 14:25

发布日期:2022-07-27 14:24

内容概述:2021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1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门头沟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简称区园林绿化局)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北京市门头沟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绿化办)牌子。

第三条 区园林绿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园林绿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行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本区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园林绿化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贯彻落实北京市防沙治沙规划和建设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本区森林、湿地、草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本区林业和湿地生态补偿工作。

(三)负责本区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本区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本区林地管理,拟定本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湿地生态保护工作,拟订本区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本区湿地的开发和利用。组织指导本区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四)贯彻执行北京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北京市公园、绿地、森林、湿地和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贯彻落实北京市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区级(含)以上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本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区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本区公园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公园建设和管理。负责本区公园、绿地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

(六)负责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本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组织、指导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

(七)负责监督管理本区自然保护地。拟订本区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本区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照程序报批,承担本区世界自然遗产申报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本区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负责本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推进本区园林绿化改革相关工作。贯彻执行集体林权制度,负责拟定本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本区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本区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九)贯彻落实北京市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执行相关发展规划。负责本区林果、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等行业管理。负责本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本区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组织、指导本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本区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本区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本区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本区林业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本区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一)依法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本区森林公安队伍,查处破坏本区森林资源的案件。负责本区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本区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本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本区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局,以本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三)拟订本区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负责本区园林绿化信息化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区林业碳汇工作。承担本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负责本区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协调本区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园林绿化局要切实加大本区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首都西部生态安全。加快建立本区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本区相关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共设10个内设机构,下设14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35名,实际36人;事业编制148名,实际137人;离退休人员190人,其中:离休5人,行政退休46人,事业退休139人;其他人员17人,其中:社会化用工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金额到分,加千分号,百分数留一位小数,以下同)

2021年度收、总计493,054,109.93元,比上年减少46,140,268.48

元,下降8.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72,515,329.90元,比上年减少61,052,333.73元,下降1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7,454,016.28元,占收入合计的85.2%;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1,521,542.16元,占收入合计的0.4%;经营收入114,00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53,425,771.49元,占收入合计的14.3%。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68,566,385.97元,比上年减少6739337.03

元,下降1.8%,其中:基本支出52,912,713.49元,占支出合计的14.3%;项目支出315,539,672.48元,占支出合计的85.6%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114,000.00元,占支出合计的0.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417,702,791.58元,比上年减少75,230,652.52元,下降15.3%。主要原因:2021年度市级专项减少,资金拨款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517,229.0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5,951.25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

节能环保支出250,000.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

城乡社区支出20,710,146.44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

农林水支出212,831,131.33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725,951.25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52,840.45元,增长10.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3,286,541.25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52,840.45元,增长10.5%。主要原因:局机关增加退休人员2人。

“抚恤”(款)2021年度决算439,410.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39,410.00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局机关本级及局属西峰寺林场退休人员去世两人,抚恤金增加。

2、“节能环保支出”2021年度决算250,000.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50,000.00元,增长100.0%。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1年度决算250,000.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50,000.00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追加公园管理中心购买清扫车。

3、“城乡社区支出”2021年度决算20,710,146.44元,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5,000,458.96元,减少19.4%。其中: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1年度决算20,710,146.44元,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5,000,458.96元,减少19.4%。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经费调减。

4、“农林水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12,831,131.33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4,591,727.93元,减少14.0%。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1年度决算3,594.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594.00元,增加100.0%。主要原因:我局成立北京市门头沟区森林防火事务中心,追加公用经费。

“林业和草原”(款)2021年度决算212,827,537.33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4,479,997.73,减少13.9%。主要原因:决算数据中包含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和当年统筹资金项目支出,同时,2021年度调整年初预算至各镇39,710,310.52元。

5、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国有林场景观提升项目支出11,833,740.00元,主要用于西峰寺林场景观提升;

浅山区山坡台地造林工程(含拆迁腾退地)支出16,535,300.00元,主要用于该项目进度款支出;

2021年门头沟区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项目支出19,704,304.16元,主要用于我区8.8万亩森林健康经营抚育;

2021年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绿地养护项目支出37,344,384.73元,主要用于我区城区公园养护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051,500.0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100,051,500.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00,051,500.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00,051,500.00元,增长10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00,051,500.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00,051,500.00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为年中追加资金,所以较年初预算增长100%。

2、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门头沟区2018年浅山区荒山造林工程支出18,896,700.00元,主要用于该项目尾款支出;

门头沟区2020年浅山荒山造林工程支出7,148,300.00元,主要用于该项目进度款支出;

门头沟区2021年浅山荒山造林工程支出41,441,800.00元,高标准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工程7335.89亩,涉及斋堂、妙峰山、潭柘寺镇,整体投入资金51,230,000.00元;

门头沟区永定河滨水森林公园工程支出24,828,000.00元,主要用于该项目进度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2,908,610.94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9,470,798.24元,减少26.9%。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46,099,132.95元,年初预算65,070,042.92元,减少18,970,909.97主要原因:因森林公安转隶,人员经费自2021年2月起调整至区公安局,在职人员退休8人,同时年末增人增资进行调减工资福利支出资金额度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027,111.24元,年初预算4,040,295.46元,减少1,013,184.22主要原因:因森林公安转隶,公用经费调整至区公安局,并且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年末核减。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3,782,366.75元,年初预算3,269,070.80元,增加513,295.95主要原因:退休去世2人,抚恤金增加439,410.00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2021年本部门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三)2021年本部门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单位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4个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03,036.17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99,810.00元,减少596,773.83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决算数0.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无增减变化。

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

2.公务接待费

2021年决算数2,473.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9,200.00元,减少6,727.00元,主要减原因加强公务接待费的管理,强化节约型机关意识

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项目检查、专家评审工作。公务接待10批次,公务接待8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决算数400,563.17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990,610.00元,减少590,046.83元,主要减少原因严格局系统公务用车的管理。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163,894.78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元,增加163,894.78元。主要增原因追加购买清扫车经费2021年购置1辆,车均购置费163,894.78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36,668.39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990,610.00元,减少753,941.61元,主要减原因车辆燃料费减少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8,050.00元,公务用车维修108,286.00元,公务用车保险102,426.36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7,906.03元。

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6,761.95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986,865.67元,比上年减少438,491.25元,减少原因:因森林公安转隶,局机关和四个森林公安派出所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00,452.8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8,3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94,068.63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37,994.21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31,724.6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57,135.4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3%。

四、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固定资产年末数总额22,585,396.88元,其中:房屋面积7,529.37平方米,5,967,317.09元;汽车35辆,5,967,317.09元。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

本年度无此项内容。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园林绿化资源年度监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27条,“国家建立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制度,对全国森林资源现状及变化情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并定期公布。”

第四部分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绿色生态本底不断夯实。2021年度,我局高标准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工程7335.89,涉及斋堂、妙峰山、潭柘寺镇,投入资金51,230,000.00元;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3万亩;为进一步提升林木质量,开展林木抚育10.3万亩,投入资金42,640,000.00元;为进一步增强生态安全意识,编制林保规划、天然林保护规划、森林防火规划等,构建林业资源系统保护规划体系;投入5,200,000.00元,通过悬挂横幅,安装指示牌300处、防火语音宣传杆200处,清理防火隔离带7.8万延米、可燃物845公顷、林下可燃物300公顷,防火期巡查、指导各镇防火40次,确保2021年度森林防火期总体形势平稳;2021年度,我局预算安排460万元,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确保全区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2%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松材线虫病监测松林覆盖率达到100%;为保护我区绿化成果,强化养护管理工作,2021年度,顺利推进583.18万平方米城市绿地及13015亩平原生态林精准养护。

2)扎实开展创城工作。对标对表“创城”实地检查29个指标,以问题为导向,安装创城各类标识760个,完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6个,设置文明游园提示牌266块,发放各类宣传册800份。尤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申请专项资金2,000,000.00元,完成滨河公园、永定河公园等3个公园路面修复3800平米、道路修复700延米、墙面修复2500平米,维修亭子、牌楼3座,安装树池篦子95座,加装座椅木条80套,不断提高公园服务水平,满足群众游园需求。

3)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资源管理。一是109新线高速公路建设园林审批任务是市级绩效考核的分项任务,作为树木伐移和林地占用的审批部门,我局通过成立专班、简化流程等方式,加快相关手续办理,实现了“审批不过夜”。截至目前,我局共批复全区临时占用林地14件,占用林地面积21.5019公顷,收取植被恢复费34,449,300.00元;审批林木采伐43件,采伐林木52975株,林木移植44件,移植林木90793株。二是依法依规新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3家,办证总面积1555亩,实际育苗面积1400余亩,育苗总数约为100万余株。严格落实“两证一签”制度,对2家造林绿化工程中标施工单位进行6个苗批的质量抽查,抽查合格率100%,切实防止带疫与质量不达标苗木进场。

4)扎实做好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利用“湿地日”、爱鸟周等活动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坚持每日鸟类监测点、特种养殖场和野猪监测3种情况报送,今年检查特种养殖场4家,排除禽流感3起,同时做好病源疫源采样及7个候鸟监测点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完成年度野生动物侵害农作物补偿许可346件,涉及补偿金403,600.00元。指导各镇救助猴子、斑羚、狍子等保护动物30余只,接听各类野生动物咨询电话200余次。

5)新型集体林场完成组建。截止202112月,门头沟区9个镇已经全部完成新型集体林场的组建工作,并完成了林场就业参保等相关工作。目前,9个镇共有可纳入新型集体林场管护的生态林39740.87亩,年度市级管护资金48,380,000.00元。2022年度,9个镇共有可纳入新型集体林场管护的生态林47879.29亩,2022年预计年度市级管护资金58,140,000.00元。

6)建立林长制工作机制。一是设立林长制组织领导架构。全区共计设置各级林长486名,其中区级总林长2名、副总林长3名、林长12名,镇(街道)级林长28名、副林长128名,村(社区)级林长315名。二是开展区级林长巡林督导。总林长巡林次数为8次、副总林长巡林次数为8次、林长巡林次数为16次。区级林长召开林长制相关会议次数共计25次,其中总林长召开次数为5次,副总林长召开次数为10次,林长召开次数为12次。全面履行林长职责,全域全覆盖地监督检查园林绿化资源的保护和发展。三是完善网格化管理末端责任体系。完善村(社区)级林长+林管员+护林员的“一长两员”末端管理架构,明确管护区域,责任落实到人,现已完成全区的网格划分,区级为一级网格、镇(街道)级17个二级网格(包括9个镇、4个街道、4个有林单位)、村(社区)级268个三级网格(包括170个村、98个社区)、护林员969个四级网格;网格落实林管员248人,护林员3712人,基本做到网格划分落到山头地块、监督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实现园林绿化资源保护管理网格化空间化、网格责任人上图监管信息化数字化。四是建立健全林长制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区园林绿化局配套制定了总林长令发布、工作调度、工作巡查、部门协作、工作督查、信息共享和报送、工作考核方案七项实施具体细则,为持续推进林长制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五是创新构建林长制工作绩效考评机制。门头沟区是全市第一个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区园林绿化局积极制定考评方案,细化考评细则,并已配合区委督查室和区委考评办完成全年的考评任务和整改反馈,强化了各镇、街道领导干部生态保护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各镇、街道保护发展园林绿化资源的属地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7)稳步实施其他日常工作。一是依托潭、戒两寺古树名木科普宣教基地,积极开展科普宣教工作,进一步完善每株古树名木档案,压实属地责任,切实把每一株古树保护管理好。二是全面完成2021年集体林权生态补偿、退耕还林核查验收工作,根据核实面积,资金已分配到各镇。三是今年我区送检的8个产品共计91批次样品均合格,合格率达到100%,并举办各类培训班12次,培训果农、蜂农、技术人员500余人次,提高果农蜂农的专业技能。同时,在军庄、斋堂等集体林场试点发展林下经济560亩,种植党参、黄芩等林药360亩,养殖林蜂200亩,有效促进农民增收。四是积极开展“局务会会前学法”,利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及“爱鸟周”等契机,向市民正面宣传和反面警醒同时进行普法教育。五是结合森林公安转隶、事业单位改革,整合优化局属19个事业单位,进一步强化公益属性,提高治理效能,全面提升生态建设能力和监督保护能力。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序号

职责

年度任务

绩效指标及指标值

1

组织本区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

2021年度完成区政府及市园林绿化局的绿化工作任务,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的建设任务

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工程7335.89亩,投入资金51,230,000.00元;完成主体栽植。

2

组织本区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

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3万亩;完成主体栽植。

3

组织本区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

开展林木抚育工程

开展林木抚育10.3万亩,投入资金42,640,000.00元;完成区级验收。

4

组织本区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

启动2021年度代征绿地绿化项目

建设面积218745平方米,总投资50,630,000.00元,2021年完成入场。

5

承担管辖范围内公园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

根据公园绿地等级及面积完成养护工作。

公园绿地养护项目投入36,240,499.61元:养护绿地总面积为5831780.33

6

指导开展本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

确保2021年度森林防火期总体形势平稳;

悬挂横幅,安装指示牌300处、防火语音宣传杆200处,清理防火隔离带7.8万延米、可燃物845公顷、林下可燃物300公顷,防火期巡查、指导各镇防火40次,投入资金5,010,000.00元。

7

负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检疫和预算测预报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投入市级资金4,600,000.00元,切实做好森林病虫害测报治理工作。

确保全区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2%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松材线虫病监测松林覆盖率达到100%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主要围绕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进度、产出成本等进行分析说明。

产出数量:

序号

绩效指标

计划值

完成值

偏差原因

1

完成林木抚育10.3万亩

100%

100%

2

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工程7335.89亩,完成主体栽植

100%

100%

3

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3万亩,完成主体栽植

100%

100%

4

悬挂横幅,安装指示牌300处、防火语音宣传杆200处,清理防火隔离带7.8万延米、可燃物845公顷、林下可燃物300公顷,防火期巡查、指导各镇防火40次,投入资金5,010,000.00元。

100%

100%

5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投入市级资金4,600,000.00元,切实做好森林病虫害测报治理工作,确保全区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2%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松材线虫病监测松林覆盖率达到100%

100%

100%

6

启动2021年度代征绿地绿化项目

100%

100%

7

建设面积218745平方米,总投资50,630,000.00元,2021年完成入场

100%

100%

产出质量:2021年度,我局高标准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工程7335.89亩,涉及斋堂、妙峰山、潭柘寺镇,投入资金51,230,000.00元;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3万亩;为进一步提升林木质量,开展林木抚育10.3万亩,投入资金42,640,000.00元;投入5,200,000.00元,通过悬挂横幅,安装指示牌300处、防火语音宣传杆200处,清理防火隔离带7.8万延米、可燃物845公顷、林下可燃物300公顷,防火期巡查、指导各镇防火40次,确保2021年度森林防火期总体形势平稳;2021年度,我局预算安排4,600,000.00元,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确保全区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2%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松材线虫病监测松林覆盖率达到100%;为保护我区绿化成果,强化养护管理工作。

2.效果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带动我区当地农民工就业。

社会效益:保护我区森林资源,提升我区绿化资源保护意识。

环境效益:提升我区整体生态环境指标

可持续影响:永久。

服务对象满意度:90%

(四)总体评价结论

1.绩效自评总分:91.31分

2.存在的问题:绩效目标设置存在不清晰的情况,实施过程资料管理不完善。

3.改进措施:强化绩效目标意识,提高项目管理部门绩效目标管理水平。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2022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对2021年度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评价项目83个,涉及金额308,254,400.00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79个,评价得分在80-90分(含80分)的1个,评价得分在60-80分(含60分)的1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2个。

(二)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名称:门头沟区2021年浅山荒山造林工程

2.项目概况:斋堂镇、潭柘寺镇、妙峰山镇等3个镇,17个村、23个地块,项目实际实施总面积11000亩,核定任务面积6600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配套措施和作业道等。项目总投资56,100,000.00元,其中工程费51,420,000.0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680,000.00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

3.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总体绩效目标:完成造林面积6600亩,主要的产出指标:(1)数量指标:完成造林面积6600亩;(2)质量指标:合格;(3)时效指标: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主要效益指标:(1)经济效益:对于项目所在地区的中长期发展具有显著的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2)社会效益:改善区域小气候,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城区绿色景观,美化地区城市环境;(3)生态效益:为人们提供了高质量的生活环境,在日常生活之中城市人得以欣赏优美的环境,消除紧张、焦虑的心理状况,促进人们生理健康更有助于心理健康。

4.项目资金到位及执行情况

本项目年度预算金额为50,000,000.00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50,000,000.00元,其他资金0.00元。截止到2021年12月底,本项目共支出41,441,8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41,441,800.00万元,其他资金0.00元。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完成造林面积6600亩,已全部完成,无偏差。

质量指标:验收质量为合格,完成绩效指标,无偏差。

进度指标:符合市级整体部署要求,2021年年底前已全部完成,无偏差。

成本指标:项目总投资控制在实施方案批复金额(56,100,000.00元)以内。

2)效果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本项目属于改善环境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虽然直接经济效益不明显,但是对于项目所在地区的中长期发展具有显著的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建设意义重大,无偏差。

社会效益:改善区域小气候,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城区绿色景观,美化地区城市环境,无偏差。

生态效益:为人们提供了高质量的生活环境,在日常生活之中城市人得以欣赏优美的环境,消除紧张、焦虑的心理状况,促进人们生理健康更有助于心理健康,无偏差。

可持续影响:未设置此项绩效目标。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群众满意,无偏差。

6.存在的主要问题:无

7.改进措施: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

2021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部门公开报表2021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项目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