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索 引 号:11J030/ZK-2023-000017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信息名称:2023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2-24 11:30

发布日期:2023-02-24 11:30

内容概述:2023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

2023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项目支出表

5.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6.财拨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1.三公经费支出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1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门头沟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简称区园林绿化局)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北京市门头沟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绿化办)牌子。

第三条 区园林绿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园林绿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行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本区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园林绿化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贯彻落实北京市防沙治沙规划和建设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本区森林、湿地、草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本区林业和湿地生态补偿工作。

(三)负责本区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本区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本区林地管理,拟定本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湿地生态保护工作,拟订本区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本区湿地的开发和利用。组织指导本区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四)贯彻执行北京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北京市公园、绿地、森林、湿地和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贯彻落实北京市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区级(含)以上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本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区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本区公园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公园建设和管理。负责本区公园、绿地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

(六)负责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本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组织、指导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

(七)负责监督管理本区自然保护地。拟订本区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本区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照程序报批,承担本区世界自然遗产申报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本区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负责本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推进本区园林绿化改革相关工作。贯彻执行集体林权制度,负责拟定本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本区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本区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九)贯彻落实北京市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执行相关发展规划。负责本区林果、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等行业管理。负责本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本区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组织、指导本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本区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本区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本区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本区林业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本区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一)依法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本区森林公安队伍,查处破坏本区森林资源的案件。负责本区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本区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本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本区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局,以本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三)拟订本区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负责本区园林绿化信息化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区林业碳汇工作。承担本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负责本区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协调本区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园林绿化局要切实加大本区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首都西部生态安全。加快建立本区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本区相关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二)机构设置、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部门本部门共设10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35名,实际34,行政执法编制15人,实有13人,工勤人员实有3人;离退休人员51人,其中:离休5人,行政退休46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完成2023年山区森林经营林木抚育项目8.7万亩,投入资金3717.51万元。

    2、为全面推动我区蜜蜂产业项目发展,促进养蜂增收,带动乡村振兴,振兴镇村经济,确保蜜蜂产业有序发展,2023年安排资金150万元,对门头沟区行政区内饲养蜜蜂10群以上的村集体、农民合作社、农民个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给与财政补贴,补助标准150元/群。

3、2023年,继续推进门头沟区2023年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

益促进发展机制森林健康经营(森林防火部分)项目,落实资金512.76万元,主要实施内容为(1)森林防火检查站、瞭望塔、以水灭火装置等林区基础设施及附属建设;(2)森林防火标识警示牌、电子语音宣传杆等宣传设施的设立;(3)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和通讯等预警监测设施建设;(4)森林防火道路、防火隔离带等阻隔系统建设;(5)森林高火险区、瞭望塔、通信铁塔、变压器、弹药库、油库、物资储备库等林下及高危区域周边易燃物的清理,防火机具购置等。最终实施项目内容和投资金额以市局批复为准。

4、2023年平原造林养护面积2711亩,投入资金676.13万元。

5、2023年古树名木保护项目落实资金670万元,主要实施内容为2023年古树名木抢救性复壮、2023年门头沟区古树村庄建设、2023年门头沟区古树保护主题公园建设、2023年古树名木保护文化挖掘推广、齐家庄古树群整体保护建设、区级古树名木信息化系统建设等

6、2023年门头沟区小微绿地建设工程,斋堂镇109国道旁新建绿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按200元/平方米的绿地建设标准计算,2023年安排资金120万元,其中工程款111.53万元,下达斋堂镇;设计费5.52万元,监理费2.95万元,下达我局。

7、2023年,对我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进行实地验收核查,根据市级政策对农户进行补助,安排资金1320.47万元。

8、计划对大峪一小北侧运动公园、绿色廊道四标(七彩花田)进行改造。涉及改造内容:新建塑胶跑道,新建儿童及老年活动区、地被植物景观提升等2023年度落实资金420万元。

9、2023年国有林场景观林提升改造项目2600亩,计划总投资260元。结合生态林场、科技林场、文化林场、智慧林场实施内容,开展森林经营、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步道建设等,积极打造健康、秀美的森林景观,提升森林景观效果,为全区国有景观林建设起到示范样板作用。

10、按照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林业产业发展方面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京绿办发〔2022〕60号)中文件要求,实施2023年老北京水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落实资金300万元。

11、继续完成门城地区(北部)代征绿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50283平方米,总投资1167.48万元,2023年安排金额229.31万元。

12、继续完成门城地区(南部)及潭柘寺中心区C地块代征绿地建设项目,总面积70922平方米,总投资1623.23万元,2023年安排金额324.73万元。

13、继续完成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中心区A、D地块,规划面积97540平方米,项目预算总额2273.90 万元,其中2023年安排金额454.76万元。

14、2023年实施门头沟区小微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共计保护修复两个小微湿地。具体为:雁翅镇田庄村小微湿地保护恢复约1公顷;潭柘寺镇联矿小微湿地建设约1公顷。 项目预算总额600万元,2023年落实资金360万元。

    15、实施门头沟区2023年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森林健康经营项目(林保部分),落实资金256.38万元,以主要交通干线、重点敏感区域为治理重点,用监测、检疫、防治技术,特别是要加大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力度,结合营林技术措施为基础,提高监测准确率和防治率,增强林业病虫害的实时监测及林木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的快速反应机制。

16、完成2022年度门头沟区森林防火预警指挥监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涉及71个基站,38个光纤节点,落实资金261.74万元。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13002.59万元,比2022年19335.21万元减少6332.62万元,下降32.8%。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3002.59万元,比2022年19335.21万元减少6332.62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730.5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3.3%,比2022年1448.46万元增加282.12万元,增加19.47%。

(二)项目支出预算11272.01万元,比2022年17886.75万元减少6614.74万元,下降36.9%,减少主要原因2022年安排以前年度重点工程尾款3755.61万元,2023年以实际可执行项目进行预算安排

我本单位预算项目主要为2023年园林绿化资源年度监测项目、门头沟区2023年山区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项目、2023年北京市门头沟区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项目、门头沟区2023年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森林健康经营(森林防火部分)项目、2023年平原造林养护项目(市级)(2012-2016)、2023年古树名木保护项目、门头沟区2023年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工程、门头沟区小微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潭柘寺中心区A、D地块代征绿地建设项目(尾款))、2021年门城地区(南部)及潭柘寺中心区C地块代征绿地建设项目、2021年门城地区(北部)代征绿地建设项目、2023年门头沟区全龄友好公园改造项目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变动较大的部门请说明原因)。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变动较大的部门请说明原因)。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变动较大的部门请说明原因)。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本级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7万元,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1.8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82万元增加0.05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职责内的公务接待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3.6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3.6万元一致。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本级政府购买采购预算总额39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本级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本级为行政单位,其2023年行政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25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8个,占全部预算项目38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1272.01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1.门头沟区2023年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工程项目829.39万元:用于安排我区1.6万亩国家级公益管护支出。

2.门头沟区2023年山区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项目3717.50万元:用于安排完成2023年山区森林经营林木抚育项目8.7万亩支出。

3.2023年北京市门头沟区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项目1320.47万元:用于安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进行实地验收核查,根据市级政策对农户进行补助支出。

4.2023年古树名木保护项目670万元:用于安排实施内容为2023年古树名木抢救性复壮、2023年门头沟区古树村庄建设、2023年门头沟区古树保护主题公园建设、2023年古树名木保护文化挖掘推广、齐家庄古树群整体保护建设、区级古树名木信息化系统建设等支出。

5.门头沟区2023年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工程项目829.39万元:用于安排我区1.6万亩国家级公益管护支出。

(六)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固定资产总额6998.64万元,其中:房屋面积2354.3平方米,179.73万元;汽车2辆,34.55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5570.8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园林绿化资源年度监测:按照工作制度化、监测网格化、运行平台化、程序规范化的要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林(森林、林地)、草(草地)、湿(湿地)、荒(荒地)、绿(绿地)、园(园地)、野生动物生物量等园林绿化资源现状及消长变化,不断更新资源数据库,实现各类资源年度出数。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本级预算报表

附件:区园林绿化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