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索 引 号:11J030/ZK-2023-000012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信息名称:2023年北京市门头沟区林长制工作事务中心预算公开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2-24 11:00

发布日期:2023-02-24 11:00

内容概述:2023年北京市门头沟区林长制工作事务中心预算公开

2023年北京市门头沟区林长制工作事务中心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项目支出表

5.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6.财拨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1.三公经费支出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1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林长制工作事务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职责

门头沟林长制工作事务中心2022年新增单位,区园林绿化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全额拨款)。职责是负责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决议事项的督办和落实。承担林长制相关会务、文电、信息等日常运转工作。参与制定年度林长制工作资金预算。协调各成员单位推进落实林长制有关工作。配合市林长制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门头沟区林长制工作事务中心单位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7人,实际6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推行林长制,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系统综合治理,有效解决林草资源保护的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和统筹协调问题,全面凝聚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强大合力,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推进首都生态文明建设。全域覆盖的园林绿化资源保护长效机制有序开展。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167.90万元,比2022年0万元增加167.90万元,增长100%。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67.90万元,比2022年0万元增加167.90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增长原因是2022年新设立单位。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67.9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00%,比2022年0万元增加167.90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是2022年新设立单位。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门头沟区林长制工作事务中心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0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2万元,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0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0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0.02万元,主要用于门头沟区林长制工作事务中心职责内的公务接待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门头沟区林长制工作事务中心政府购买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门头沟区林长制工作事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门头沟区林长制工作事务中心为全额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门头沟区林长制工作事务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0个。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注:取数范围是只提取项目支出,不含基本支出)

(五)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六)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房屋面积0平方米,0万元;汽车0辆,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0万元。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本单位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林长制: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门头沟区林长制工作事务中心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2023年北京市门头沟区林长制工作事务中心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