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索 引 号:110000/ZK-2021-037657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信息名称:2019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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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2019-02-14 10:41

发布日期:2019-02-14 10:41

内容概述:2019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部门预算公开

2019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部门预算公开


2019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园林绿化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园林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和监督区城乡绿化美化、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等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生态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

3)承担管理和保护本区森林资源和责任;合理安排林木采伐限额,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统计分析等工作;指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拟定集体林权制度和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依法调处林权纠纷;做好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

4)贯彻落实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规范;落实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等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等级标准;负责区级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

5)承担保护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责任;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绿地有害生物的监督、检疫和防治工作。

6)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本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拟定森林防火规划和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扑救队伍建设;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本区森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

7)负责本区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公园、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园、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

8)依法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

9)研究提出本区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拟定相关发展规划;负责林果、花卉、蜂、森林资源利用、林木种苗等行业管理。

10)拟定本区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负责园林绿化信息化的管理;负责组织、指 导、协调林业碳汇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 交流与合作。

11)负责本区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12)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全民义务植树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组织实施评比表彰工作。

13)按照《门头沟区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10个内设机构,下设14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36名,实际35人;行政工勤编制4名,实际3人;行政执法专项编制36名,实际31人;事业编制175名,实际155人;离退休人员189人,其中:离休6人,行政退休55人,事业退休128人;其他人员26人,其中:社会化用工7人。

三、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61,812,861.37 元,较2018年预算收入232,406,130.00元增长98.71%,增长的主要原因为:门头沟区2019年浅山台地造林工程项目纳入年度预算160,000,000.00元;门头沟区2019年山前平缓地造林工程项目纳入年度预算30,000,000.00元;2018年、2019年百万亩造林土地流转费纳入年度预算51,354,000.00元。包括:财政拨款461,812,861.37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1,812,861.3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61,812,861.37 元,较2018年预算支出232,406,130.00元增长98.71%。增长的主要原因为:门头沟区2019年浅山台地造林工程项目纳入年度预算160,000,000.00元;门头沟区2019年山前平缓地造林工程项目纳入年度预算30,000,000.00元;2018年、2019年百万亩造林土地流转费纳入年度预算51,354,000.00元。

(一)按支出内容分,其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1,786,481.31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5.5%。

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90,026,380.06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84.5%。(百分数留一位小数)

(二)按照资金性质分,其中:

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1,812,861.37 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00%。

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0%。

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0%。

五、财政拨款重点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一)门头沟区2019年浅山台地造林工程项目,总面积9500.73亩,其中涉及门头沟区雁翅镇2955.66亩、斋堂镇5245.07亩、清水镇1300亩,总投资190,014,600.00元,2019年安排预算160,000,000.00用于安排该项目支出前期费及工程进度款支出。本项目绩效目标为:通过浅山台地造林,增加区域植被覆盖度,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二)门头沟区2019年山前平缓地造林工程项目,项目总面积2800.36亩,其中涉及门头沟区雁翅镇950.26亩、斋堂镇1850.1亩,总投资84,010,800.00元,纳入2019年度预算30,000,000.00元:用于安排该项目支出前期费及工程进度款支出。本项目绩效目标为:通过山前平缓地造林,增加区域植被覆盖度,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完成造林面积2800.36亩。

六、“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园林绿化局部门“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14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33,047.00元,比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52,791.00减少19,744.0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00元,主要原因:此项为区级预留资金,年中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另行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69,840.00元,比2018年预算数89,584.00元减少19,744.00元,主要原因:压减公务接待费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1,363,207.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0.00元,主要原因:此项为区级预留资金,年中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另行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1,363,207.00元,2018预算数1,363,207.00相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3,387.00元,比2018预算数685,695.50元增加137,691.50元,主要原因:福利费提高标准。其中:会议费9,000.00元(此项资金为公用定额中差旅费及小型会议费总额的50%)培训费9,500.00元。(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指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数据口径与2018年部门决算口径一致)

七、本部门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财政拨款预算7,151,475.50元,主要包括2019年果品安全基地提质增效氨基酸肥补贴项目、2019年第九次园林绿化资源普查项目、门头沟区2019年山区生态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林保部分、2019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2019年西峰寺林场护林防火综合管理站办公设备采购购置支出。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财政拨款预算0.00元,主要包括0项目支出。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

1.收入名称:,收入科目编码:2019年计划实现收入0.00元。

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根据我局职能安排,积极落实区政府及市园林绿化局2019年绿化工作任务安排,保护我区森林资源,监督检查本区森林防火工作,指导落实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完成我区公园、绿地养护工作,是我局2018年部门工作的整体绩效目标。通过养护现有绿地面积,新建公园绿地,进一步改善我区绿化环境,为我区的生态环境立区做好基础工作。保护已建绿地的绿化成果,提高我区绿地建设水平。通过新增绿地面积,提高植被覆盖率,优化绿化质量,在改善城市小气候、防止大气污染、杀菌防病、净化空气、降低噪音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无公害防治推广力度,使用对环境无污染,对人畜无毒害的药剂,促进森林及林分环境健康。

2019年,我局绩效目标的主要产出数量指标为(1)、门头沟区2019年浅山荒山造林工程建设项目总面积29220.80亩。其中涉及门头沟区斋堂镇15720.07亩、雁翅镇13000.29亩、永定镇500.44亩,总投资24,837.68万元。(2)、门头沟区2019年山前平缓地造林工程建设项目总面积2800.36亩。其中涉及门头沟区雁翅镇950.26亩、斋堂镇1850.10亩,总投资8,401.08万元。(3)、门头沟区2019年浅山台地造林工程建设项目总面积9500.73亩。其中涉及门头沟区雁翅镇2955.66亩、斋堂镇5245.07亩、清水镇1300亩,总投资19,001.46万元。(4)、继续完成绿海运动公园景观提升工程建设面积为533600平方米。(5)、确保门头沟区2019年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项目抚育项目完成8.7万亩抚育任务。(6)、全面实施2019年村庄绿化工程。(7)、完成2019年果品安全基地氨基酸肥补助项目10000桶。(8)、完成门头沟区2019年度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项目中幼林抚育1.6万亩。

主要产出质量指标:1、根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森林健康经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根据《门头沟区财政管理办法》《北京市门头沟区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完成办公设备采购工作。3、《北京市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京财农【2017】104号。4、根据《北京市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2019年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5、相关合同约定。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定资产年初数总额2,957.78万元,其中:房屋面积28505.15平方米,价值1,268.27万元;汽车60辆,1,147.79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万元。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山坡台地造林:规划范围内的山坡台地、坡耕地、沟谷等地,山坡坡度小于25度,台地水平面度大于2米,土层厚度大于30厘米,全部退出农作物种植实施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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