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索 引 号:11J030/ZK-2021-000167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信息名称:2018年度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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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2019-07-31 10:19

发布日期:2019-07-31 10:19

内容概述:2018年度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8年度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园林绿化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园林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和监督区城乡绿化美化、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等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生态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

3)承担管理和保护本区森林资源和责任;合理安排林木采伐限额,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统计分析等工作;指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拟定集体林权制度和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依法调处林权纠纷;做好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

4)贯彻落实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规范;落实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等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等级标准;负责区级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

5)承担保护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责任;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绿地有害生物的监督、检疫和防治工作。

6)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本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拟定森林防火规划和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扑救队伍建设;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本区森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

7)负责本区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公园、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园、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

8)依法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

9)研究提出本区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拟定相关发展规划;负责林果、花卉、蜂、森林资源利用、林木种苗等行业管理。

10)拟定本区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负责园林绿化信息化的管理;负责组织、指 导、协调林业碳汇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 交流与合作。

11)负责本区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12)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全民义务植树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组织实施评比表彰工作。

13)按照《门头沟区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共设10个内设机构,下设14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36名,实际35人;行政工勤编制4名,实际3人;行政执法专项编制 36 名,实际 31人;事业编制175名,实际155人;离退休人员189人,其中:离休6人,行政退休55人,事业退休128人;其他人员26人,其中:社会化用工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保留两位小数,以下同)

2018年度收、总计121,244.07万元,比上年增加55617.72元,增长84.7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9,305.36万元,比上年增加52227.32元,增长110.9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461.3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2.1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337.9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4%;经营收入11.8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2%;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7,494.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5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3,642.27万元,比上年增加55610.2元,增长146.22%,其中:基本支出7,791.9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32%;项目支出85,838.5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1.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11.8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8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198.88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105766.13元,比上年增加57184.91元,增长117.71%。主要原因:2018年百万亩造林项目增加财政拨款6429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105766.13元,比上年增加57184.91元,增长117.71%。主要原因:2018年百万亩造林项目增加财政拨款6429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259.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教育支出18.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21,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3%;

节能环保支出177.98,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4%;

城乡社区支出8,005.20,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32%;

农林水支出43,670.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3.57%;

2、1)“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8.3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5.99万元,下降24.64%。其中:

“培训支出” 2018年度决算18.3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5.99万元,下降24.64%。主要原因:2018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测报培训根据实际支出填报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8年度决算387.21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4.66元,增长27.99%。其中:主要为离退休人员调资增加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018年度决算203.7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0.62元,增长17.68%。主要原因:主要为离退休人员调资增加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 2018年度决算162.1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2.72元,增长25.29%。主要原因:要为离退休人员调资增加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 2018年度决算177.98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77.98元,增长100%。其中:

污染防治”(款)2018年度决算177.98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77.98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森林公安派出所应急救援大队冬季采暖煤改电项目为上年结转资金177.98万元,于2018年全部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8,005.20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5329.4增加2675.8元,增长50.21%。其中: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18年度决算9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5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园林绿化空间规划专题项目为2018年新追加项目,2018年决算支出95万元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18年度决算183.9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4.05元,减少2.14%,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8年度决算7726.2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5152.08增加2574.16元,增长49.96%。主要原因:绿海运动公园景观提升工程和福幼公园建设项目上年度结转2715.39万元。

(5)“农林水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43670.7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14638.17万元增加29032.54元,增长198.33%。其中:

农业”(款)2018年度决算11.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2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组团赴台交流学习项目经费11.2万元

林业”(款)2018年度决算43659.5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14638.17万元增加29021.34元,增长198.26%。主要原因:年中增加2018年百万亩造林工程款36859万元

3.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对年度安排项目资金量80%以上包括全部重点工程、为民办实事的项目进行简要说明。

2018年,在山区大力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京津风沙源治理高森林质量,提升生态涵养功能。在城区持续开展城市公园和绿地建设,着力实施绿海运动公园、永定河滨水森林公园、东辛秤C地块东区公共绿地公园等一系列城市绿化美化项目,进一步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城区的绿化美化工作水平。

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工作全部完成:门头沟区2018年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总任务46252亩,总投资71668.77万元。截至目前,山区造林完成栽植面积45000亩,完成建设任务的100%。其中,山坡台地及拆迁腾退地造林项目整体已全部完成,栽植面积13820亩,占全年建设任务的100%;山前平缓地造林项目完成栽植面积6130亩,占全年建设任务的100%。荒山造林项目工程完成栽植面积25050亩,占全年建设任务的100%。城市公园建设部分,永定河滨水森林公园工程已完成苗木栽植,预计2019年6月底全部完工。完成村庄绿化建设面积200亩,涉及5个镇7个村,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留白增绿项目全年总任务14.61公顷,已全部完成栽植任务,占年度总任务的100%。

绿海运动公园景观提升工程:项目是2018年政府蓝皮书重点项目,年底目标任务是完成60%。建设地点位于门头沟新城中部,呈东北向西南带状分布,北至中门寺沟,南至冯村沟堤坝,东西边界以两侧规划路为界。项目总面积53.36公顷,总投资为15312.19万元,项目全部为区级固定资产投资。截至目前,已完成整体工程量的60%,计划2019年6月全部完工。

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8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含困难地造林1.5万亩,其中包括清水镇1670亩,斋堂镇6020亩,雁翅镇5810亩,妙峰山镇1500亩,共计33个地块,总投资7500万元,项目于6月底开工建设,10月底全部完工。

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项目:2017年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项目,总投资3610万元,抚育面积8.8万亩。建设三个示范区,分别是雁翅镇泗家水示范区、淤白示范区、斋堂镇军响示范区。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全年任务。2018年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项目,投资3743.2万元,建设任务8.7万亩,目前已全部完成任务,并建设完成两个示范区,分别为清水达么庄示范区、妙峰山岭角示范区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项目:2018年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项目建设内容为中幼林抚育1.6万亩,投资853万,涉及清水、斋堂、雁翅三个镇,具体抚育措施包括疏伐、补植、割灌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公园绿地养护情况:2018年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综合养护项目1702.36万元,负责实际养护的绿地总面积为365.73万平米,绿地和路树移植、补植成活率现均达到95%以上。公园内游人及绿地周边居民对我公园的绿化、卫生等满意度均达到98%以上。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76.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33,676.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3,676.5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2935.51万元增加30741.08元,增长1047.21%。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18年度决算33676.5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0741.08元,增长1047.21%。主要原因:2018年百万亩造林工程包含平原造林工程、荒山造林项目工程、滨水森林公园、新区绿色廊道工程追加预算31078万元

3.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门头沟区东辛秤C地块东区公共绿地公园工程:已完成苗木栽植,预计年底前全部完工。

门头沟采空棚户区改造石泉砖厂A、B地块代征公共绿地公园工程已完成苗木栽植,预计2019年6月底全部完工。

绿海运动公园景观提升工程:项目是2018年政府蓝皮书重点项目,年底目标任务是完成60%。建设地点位于门头沟新城中部,呈东北向西南带状分布,北至中门寺沟,南至冯村沟堤坝,东西边界以两侧规划路为界。项目总面积53.36公顷,总投资为15312.19万元,项目全部为区级固定资产投资。截至目前,已完成整体工程量的60%,计划2019年6月全部完工。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186.6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6163.49万元增加23.51元,增长0.37%。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5323.38万元,年初预算5490.09万元,减少166.71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456.27万元,年初预算434.30万元,增加21.97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06.1万元,年初预算239.09万元,增加167.01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89元,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0.89元。

(二)2018年本部门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单位包括所属1家行政单位、4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0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76.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决算数176.54万元,财政统筹资金支出84.1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45.8万元,增加30.74元。其中:

1.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决算数11.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11.2元。主要增加原因统战出境项目增加预算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统战出境等方面(出境中国台湾事项),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9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1.24万元。

2公务接待费

2018年决算数1.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9.48万元,减少7.68元,主要减少原因严格加强公务接待的管理,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决算数为实际支出金额,预算数为年初根据预算定额的测算数;

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专项工作的检查验收(主要接待事项)。公务接待32批次,公务接待41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决算数90.6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36.32万元,减少45.69元,主要减少原因严格加强公务管理。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90.6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36.32万元,减少45.69元,主要减少原因加强公车运行经费管理。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9.1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3.6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1.0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6.73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71万元。

2.财政统筹资金支出情况

财政统筹资金支出84.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财政统筹资金支出84.11万元。2018年购置(更新)5辆,车均购置费16.8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财政统筹资金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5家,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   148.15万元,比上年增加11.16元,增加原因:人员增人增资的调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区园林绿化局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67.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9.4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031.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26.73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90.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6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6.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

四、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年末数总额2957.78万元,其中:房屋面积9786.67平方米,740.24万元;汽车53辆,1057.83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同预算公开口径)

、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山坡台地造林:规划范围内的山坡台地、坡耕地、沟谷等地,山坡坡度小于25度,台地水平面度大于2米,土层厚度大于30厘米,全部退出农作物种植实施绿化。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我局绩效目标的主要产出数量指标为1、东辛称C地块东区公共绿地公园项目建设城市绿地2.35公顷 和 门头沟采空棚户区改造石泉砖厂A、B地块代征公共绿地公园项目建设绿地面积57906平米。2、完成绿海运动公园景观提升工程建设面积为533600平方米 3、确保门头沟区2018年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项目抚育项目完成8.7万亩抚育任务 4、全面实施2018年村庄绿化工程  5、完成2018年高效密植果园栽植300亩 和 果品安全基地氨基酸肥补助项目10000桶。6、完成门头沟公园绿地景观修缮工程55处公园绿地及市政道路,34.7万平方米 ;7、完成门头沟区2018年度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项目中幼林抚育1.6万亩。

主要产出质量指标:1、根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森林健康经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2、根据《门头沟区财政管理办法》《北京市门头沟区201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完成办公设备采购工作。3、《北京市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京财农【2017】104号 4、相关合同约定。

(二)、部门绩效实现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全面完成设定的绩效目标,根据我局职能安排,积极落实区政府及市园林绿化局2018年绿化工作任务安排,保护我区森林资源,监督检查本区森林防火工作,指导落实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完成我区公园、绿地养护工作,是我局2018年部门工作的整体绩效目标。通过养护现有绿地面积,新建公园绿地,进一步改善我区绿化环境,为我区的生态环境立区做好基础工作。保护已建绿地的绿化成果,提高我区绿地建设水平。通过新增绿地面积,提高植被覆盖率,优化绿化质量,在改善城市小气候、防止大气污染、杀菌防病、净化空气、降低噪音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无公害防治推广力度,使用对环境无污染,对人畜无毒害的药剂,促进森林及林分环境健康。

2018年,在山区大力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森林健康经营等一系列营林造林项目,不断增加山区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提升生态涵养功能。在城区持续开展城市公园和绿地建设,着力实施绿海运动公园、永定河滨水森林公园、东辛秤C地块东区公共绿地公园等一系列城市绿化美化项目,进一步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城区的绿化美化工作水平。

具体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工作全部完成:门头沟区2018年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总任务46252亩,总投资71668.77万元。截至目前,山区造林完成栽植面积45000亩,完成建设任务的100%。其中,山坡台地及拆迁腾退地造林项目整体已全部完成,栽植面积13820亩,占全年建设任务的100%;山前平缓地造林项目完成栽植面积6130亩,占全年建设任务的100%。荒山造林项目工程完成栽植面积25050亩,占全年建设任务的100%。城市公园建设部分,永定河滨水森林公园工程已完成苗木栽植,预计2019年6月底全部完工。门头沟区东辛秤C地块东区公共绿地公园工程已完成苗木栽植,预计年底前全部完工。门头沟采空棚户区改造石泉砖厂A、B地块代征公共绿地公园工程已完成苗木栽植,预计2019年6月底全部完工。完成村庄绿化建设面积200亩,涉及5个镇7个村,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留白增绿项目全年总任务14.61公顷,已全部完成栽植任务,占年度总任务的100%。

绿海运动公园景观提升工程:项目是2018年政府蓝皮书重点项目,年底目标任务是完成60%。建设地点位于门头沟新城中部,呈东北向西南带状分布,北至中门寺沟,南至冯村沟堤坝,东西边界以两侧规划路为界。项目总面积53.36公顷,总投资为15312.19万元,项目全部为区级固定资产投资。截至目前,已完成整体工程量的60%,计划2019年6月全部完工。

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8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含困难地造林1.5万亩,其中包括清水镇1670亩,斋堂镇6020亩,雁翅镇5810亩,妙峰山镇1500亩,共计33个地块,总投资7500万元,项目于6月底开工建设,10月底全部完工。

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项目:2017年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项目,总投资3610万元,抚育面积8.8万亩。建设三个示范区,分别是雁翅镇泗家水示范区、淤白示范区、斋堂镇军响示范区。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全年任务。2018年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项目,投资3743.2万元,建设任务8.7万亩,目前已全部完成任务,并建设完成两个示范区,分别为清水达么庄示范区、妙峰山岭角示范区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项目:2018年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项目建设内容为中幼林抚育1.6万亩,投资853万,涉及清水、斋堂、雁翅三个镇,具体抚育措施包括疏伐、补植、割灌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村庄绿化工作:2018年完成村庄绿化工程建设任务3.7万平方米,建设地点为妙峰山镇炭厂村和桃园村,目前项目已全部完工,已经被首绿办列为北京市美丽乡村建设亮点村。

彩叶树种造林工程和义务植树工作:完成2018年彩叶树种造林工程1800亩,其中,军庄镇86亩、妙峰山镇671亩、王平镇172亩、雁翅镇396亩、斋堂镇475亩。栽植树种以油松、侧柏、元宝枫、五角枫、山杏、山桃等,共计6.6万余株。2018年义务植树工作顺利开展,共计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0.03万株,“一树一库”抚育140.8万株。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自今年6月份启动以来,于8月份完成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请示备案工作。随后,《北京市门头沟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8-2030)》和实施意见编制完成并通过区政府审议,下一步组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专家评审后,颁布实施。《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中地级市指标,包括了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组织管理五个方面36个指标。通过对我区城乡绿化建设状况及自然资源本底梳理,门头沟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达标指标共有27个,未达标指标2个,为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和城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其中,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指标要求是修复率达到80%以上,我区现状是66.47%,差13.53%,2018年到2020到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265.04公顷,即可达标。城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指标要求达到80%以上,我区现状76.93%,差3.07%。通过加强城区公园绿地建设,实施绿海运动公园,滨水森林公园等建设工程,增绿消盲,即可达标),待建设指标共有城区地面停车场绿化、森林质量提升、生态宣传活动、公众态度、示范活动等5个,正在实施的指标有规划编制、档案管理等2个。下一步,将对照指标要求,制定任务分解表,将各项指标任务落实到相关单位,确保按期顺利完成创森工作。

二、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