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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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19区园林绿化系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具体落实

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畅通公开渠道,严格按照要求定时定量更新政府门户网站内容,舆情回应等内容,对重点领域的政务信息及时进行公开,每月对区园林绿化系统的信息员进行培训。截至2019年底,区园林绿化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26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件。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16。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4;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2;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2;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1;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10;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6;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10;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信息数1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综﹝2017﹞569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本市已停止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单位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规定,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共计0元。

同时,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依法免收相关费用共计0元。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执行,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公开相关信息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我局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定期对本单位信息员开展培训工作。

(六)区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区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等要求开展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1

17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18

-1

1132

行政确认

5

-1

3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2

0

36

行政强制

5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7

62822.054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制度有待建全2017年我局编制印发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等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行了规范,但这些制度还需要在实际执行中不断进行调整和规范,进一步增强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下一步,一是抓制度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认真学习并深刻理解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按制度办事,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是抓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场所建设落实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结合我局实际,尽快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场所的建设,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抓好宣传工作。要认真做好《条例》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人民群众了解《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联系电话:6984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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