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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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量公开。

1.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对照本单位编制发布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在门头沟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14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法规类12条;规划计划类15条;工作动态信息117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收到申请总数为9件。办理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3.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方面,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1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使用、更新、发布等相关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2021年共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培训2次,其中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全清单梳理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834.68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园林绿化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仍存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的主动公开意识仍显不足;二是部分承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人员,对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不熟练。为此,我局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利用不同场合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公开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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