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统计局

索 引 号:11J032/ZK-2023-000051

公开责任部门:区统计局

信息名称:门头沟局队全面启动2023年度“统计诚信示范单位”评选工作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11-16 12:03

发布日期:2023-11-16 12:03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加强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和激励统计调查单位树立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理念,加快构建诚信统计正向激励机制,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若干意见》、《北京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门头沟区关于开展“统计诚信示范企...

门头沟局队全面启动2023年度“统计诚信示范单位”评选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和激励统计调查单位树立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理念,加快构建诚信统计正向激励机制,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若干意见》、《北京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门头沟区关于开展“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门头沟局队全面启动2023年度“统计诚信示范单位”评选工作。

明确条件,完善方案,提高诚信评选“规范性”。一是“强宣传”把好引导环节。宣传引导是做好统计诚信单位评审工作的重要推动力,在组织评选之前,局队充分利用座谈会、年报会、业务培训会、微信等载体,宣传诚信单位评选工作精神,明确申报基本条件,让企业了解统计诚信单位评选工作流程、注意事项和优化方案。二是“严标准”规范评审细节。统计诚信单位的评选结果是否具有公信力,是否能发挥示范作用,评选标准是关键。局队结合本区实际,修定了《门头沟区关于开展“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评选的工作方案》,涉及统计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备、统计报表报送、统计资料、统计台账管理、遵守法律法规及统计制度等方面内容,规范诚信企业评选流程,保证诚信企业评选质量。

专业联动,严格审核,确保诚信企业“含金量”。一是密切配合,高质量、高效率开展评选工作。门头沟局队成立“统计诚信示范单位”评选领导小组,明确法规科、各专业科室及执法队等科室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合作,结合各专业特点,提出评选方案意见建议,切实做好单位筛选工作。二是多角度复审,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局队各专业将初审名单汇总后交到法规科进行复审,法规科整理汇总后将复审名单上报评选领导小组研究并确定最终名单,调查单位申报、初审、复审、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等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最后,局队将拟定的最终“统计诚信示范企业”名单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诚信企业“含金量”。                                     

强化宣传,提升服务,做好常态化监督管理。一是广泛宣传,大力推广诚信企业工作经验。通过动员企业参加统计示范企业的授牌仪式、在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及“京西时报”公示评选结果、借助会前普法、执法检查等方式向全区各单位宣传诚信统计、依法统计的重要性,开展多渠道交流、经验分享,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带动示范作用。二是强化后期管理,持续关注企业后续情况。各专业科室、法规科、执法队将持续监督“统计诚信企业”后续基础工作质量,被认定为“统计诚信企业”后,如出现不符合统计诚信企业标准和规范化要求的,将被局队记录在案,作为今后的统计诚信评选参考要点。强化后续管理,切实做好统计诚信企业评选认定工作的“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