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统计局

索 引 号:11J032/ZK-2022-000037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统计局

信息名称:2021年1-12月规模以上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2-02-11 10:14

发布日期:2022-02-11 10:15

内容概述:2021年1-12月规模以上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2021年1-12月规模以上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按门类分组 收入合计(万元)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 利润总额(万
1-12月 增幅(%) 1-12月 增幅(%) 1-12月 增幅(%)
合计 10016730.0 24.6 28850 -9.3 194766.9 -34.7
批发和零售业 8016559.0 37.1 6063 -26.1 153021 -26.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068.1 9.8 124 0.0 524.9 -38.3
住宿和餐饮业 52256.5 19.5 1543 -3.6 -1635.1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63191.6 23.3 1193 -13.2 6918.3 ---
金融业 136581.0 2.0 3362 -4.2 -12537.5 ---
房地产业 760310.8 -25.6 2014 -5.7 -33768.2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3796.4 17.7 3157 -12.7 63451.7 60.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23011.2 2.2 1498 -2.5 5354.5 -16.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3919.9 -10.1 1197 4.7 383.1 740.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4879.0 19.0 423 3.9 15872.5 25.3
教育 146694.7 -7.0 3777 1.9 57.5 ---
卫生和社会工作 330677.2 10.1 4134 2.6 911.2 16.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3784.6 -21.8 365 -11.8 -3787.0 ---

:行业划分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第三产业领域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年营业收入(收入合计)1000万元(其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00万元及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指规模以上法人单位;规模以上金融业和重点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或年末从业人员人员50人及以上的第三产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所有符合统计范围的单位按照《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金融业统计报表制度》、《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制度》、《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收入合计:指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包括企业的营业收入和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合计。企业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事业单位收入合计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合计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没有利润总额。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在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包括在岗职工、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季度或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