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索 引 号:110000/ZK-2021-035543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民防局

信息名称:区民防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文   号:门民防发【2015】39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15-09-02 00:00

发布日期:2015-11-03 00:00

内容概述:结合我局负责的主要工作任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区民防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门民防发〔2015〕39号

区民防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的实施方案

    区民防局按照《门头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门安办发201520)精神和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张延昆市长讲话精神,区民防局针对当前全国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事故暴露出的隐患问题,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按照国家、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统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局负责的主要工作任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明确整治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工作理念,以人防工程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我局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重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基本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止较大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事故,坚持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好成效。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

为确保“两大活动”期间我区人防工程安全稳定运行,创造良好和谐的安全环境,区民防局始终保持对辖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防控的高压态势,全力开展全覆盖、全过程的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两大活动”期间我区人防工程及周边区域安全稳定不发生重大事故。我们主要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确保各项安保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实行定岗定人、定责监管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4)严格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对重点区域在用人防工程加强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工作机制,从严从快查处各类安全隐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

6)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三、工作方式

此次人防工程安全检查是以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行动为基础,按照属地安全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基本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做好本辖区“三项行动”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的把“三项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和人防工程安全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六打六治、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绝不手软。

区民防局负责本次“三项行动”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和安全监管工作并结合实际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全体动员部署会,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对辖区内的在用和未用的人防工程,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各人防工程管理(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镇(街)及相关单位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区民防局将会同区安委会等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对人员密集重点领域的人防工程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督促落实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四、检查计划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专项整治行动自9月初开始至9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初)

1我局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制定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暨“三项行动”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工作部署。

2、各人防工程管理(使用)单位和属地镇(街)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属地管理责任制。

3、我局将通过社区LED显示屏和局域网等传媒方式加大对此次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企业自查及检查实施阶段(9月初-9月中旬)

1.我局按照计划,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对辖区内所有人防工程进行拉网式严格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检查中要统筹兼顾,发现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严格落实人防工程管理(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街(镇)属地管理责任、民防局监管责任,对人员密集的商场、超市和居住区人防工程进行重点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问题,确保辖区人防工程社会面和谐稳定。

2.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领域,强执法,严处罚,通过严格执法检查,整顿一批、规范一批、关闭取缔一批。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巩固深化阶段(9月中旬—9月底)

1组织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对存在严重隐患和隐患反复的单位,提高执法检查的次数和力度。对重点区域人防工程,进行不定时突查和回头看复查,进一步加强安全督促指导,保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把所有辖区的人防工程的检查和防范责任落实到位,做到每处人防工程的防控工作都有人负责,坚决不留死角区。

2、区民防局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专项整治中,坚持远近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集中打击与长效治理结合,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一手抓专项行动,一手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和各项制度的健全完善,切实把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上升为制度规范,推动建立常态化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区民防局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曹志远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副局长乔儒同志担任、副局长左利民同志和副局长周国良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全局安全生产“三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综合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综合科、法宣科、人防工程管理中心、通讯指挥中心、应急(指挥办)负责人为小组成员。1.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及综合科负责对人防工程进行日常巡查、重点抽查和安全督导工作。2.法宣科利用LED显示屏大力宣传使用人防工程的安全防火常识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3.通信指挥中心负责各种通信设备的养护和应急通信备勤值守工作。4.按照人防工程“谁使用、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和各镇街的属地管理要求,相互衔接,切实加强检查和安全督导工作。

六、工作要求

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检查执法。

一是区民防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按照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要求,细化方案,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行动;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督促,切实推动解决人防工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责任落实,重点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到“五落实五到位”,认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专项整治的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区民防局严格落实对人防工程的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迅速落实整改和开展集中整治。要以处理事故的严肃态度来对待治理事故隐患。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坚决打击,确保“三项行动”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宣传发动,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发动职工群众举报和新闻媒体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通过摘选典型案例深度报道、张贴通告、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坚持和完善“黑名单”制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猖獗、后果严重的企业,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四是全力以赴做好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和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市、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以落实安全责任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为重点,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确保在“两大活动”期间辖区人防工程安全稳定运行。

门头沟区民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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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民防局                       2015年9月2印发